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7-12-08 16:31:00 點擊:0次
安監總廳管三〔2017〕101號
河北、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省(自治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規范推進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根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安監總辦〔2014〕49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33000-2016)、《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2009)、《煙花爆竹作業安全技術規程》(GB11652-2012)等規范性文件和有關標準,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修訂了《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見附件,以下簡稱《評審標準》),現印發你們,并就做好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評審程序
(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持續運行1年以上并自評達標,方可提出評審申請,首次只能申請評審三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持續運行2年以上并不斷完善提高后,方可申請評審二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企業持續運行2年以上并不斷完善提高后,方可申請評審一級企業。
(二)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企業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告,二級企業由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公告,三級企業由設區的市級安全監管部門公告,在公告達標企業名單前,公告單位應征求下一級安全監管部門的意見。
(三)被撤銷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的企業,應向原發證單位交回證書、牌匾,自撤銷之日起滿1年后,方可重新申請評審。被撤銷安全生產標準化一級企業、二級企業等級的,應按降低至少一個等級重新申請評審。
二、關于評審單位和人員
(一)評審單位原則上應具有煙花爆竹安全評價資質。不具有煙花爆竹安全評價資質的單位,應具備高于煙花爆竹安全評價資質的條件,經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審查同意后,可在本地區從事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二級、三級達標評審工作。
(二)評審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國民教育彈箭、火炸藥、化學、機械、電氣等與企業安全生產相關的專業大專(含)以上學歷或民爆器材、石油化工等相關專業中級(含)以上技術職稱。
2.從事煙花爆竹生產安全相關的技術或管理等工作3年以上。
3.錄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管理系統。
三、關于達標等級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等級由高到低依次為一級、二級、三級。評級標準為每個A級要素得分不低于60分且評審總得分應分別達到以下分值:
一級企業:評審總得分≥90分;
二級企業:評審總得分≥80分;
三級企業:評審總得分≥70分。
四、關于評審得分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應依據《評審標準》采用評分的方式進行,評審得分滿分為100分,評審得分計算方法為:
總 得 分:M=K1A1+K2A2+···+KiAi。
其中:K為A級要素權重,A為A級要素得分,i為A級要素個數。
A級要素得分:Ai=B1+B2+···+Bm。
其中:Ai為第i個A級要素得分,Bm為第i個A級要素中第m個B級要素得分,m為B級要素個數。
B級要素得分:Bm=(C1+C2+···+Cn)*B0/10n。
其中:B0為第m個B級要素應得分,Cn為第m個B級要素中第n個C級要素實際得分,10為C級要素應得分,n為C級要素的個數。
每個C級要素應得分為10分,扣完為止。
否決項中,否決到A級要素,該A級要素不得分;否決到B級要素,該B級要素不得分。
五、關于現場評審
(一)評審單位應在收到評審申請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評審(不含企業整改時間)。評審完成后,評審單位應編制評審報告,評審人員在評審報告上簽字,經評審單位負責人審批后,在1個月內提交評審組織單位,并將否決項與扣分項清單和整改要求反饋企業,由企業進行整改。
(二)評審單位采用資料核對、人員詢問、現場核查等方式對申請企業進行評審。人員詢問按不少于企業從業人員5%-10%的比例進行抽查,最少不應低于10人。
六、有關工作要求
(一)為推動通過評審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持續改進強化安全生產工作,評審組織單位每年應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組織抽查,在3年內至少抽查一次。抽查內容應覆蓋企業適用的安全生產標準化所有要素,且覆蓋企業半數以上的管理部門和生產現場。
(二)各地區要嚴格按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和本通知要求,積極推進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建設,不斷提升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質量和水平,有效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持續夯實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加快提高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
附件: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標準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2017年12月5日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