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試行)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5-07-23 00:00:00 點擊: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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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安監管人字〔2004〕13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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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試行)的通知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加強和規范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提高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素質和管理水平,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與財產的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家局《關于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的意見》(安監管人字〔2002〕123號)有關規定,國家局研究制定了《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大綱及考核標準》(試行),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各地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實施”的原則,切實做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本大綱和標準在試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國家局人事培訓司反饋,以便進一步修改和完善。
附件:
1.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大綱(試行)
2.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考核標準(試行)
3.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大綱(試行)
4.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考核標準(試行)
二○○四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