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章丘“禁燃令”松綁:全域禁放改為劃區禁放
原先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松綁了“禁燃令”。
章丘區人民政府2023年12月29日發布公告稱,根據《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結合章丘區實際,現將章丘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范圍公告如下:東至胡山大街,西至繡源西街,南至青云大道(南外環),北至龍泉路,以上范圍以道路外側路沿為界。其他禁放要求按《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執行。本公告自2023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原《濟南市章丘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范圍的公告》(章政發〔2018〕15 號)同時廢止。
澎湃新聞注意到,此次公告劃定的禁燃范圍大致為章丘主城區。而在2018年,前述章丘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范圍的公告曾明確,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濟南市章丘區全區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不得銷售(儲存)煙花爆竹,并合理設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統一警示標識,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另外,《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所列的其他禁放要求,主要是機關辦公場所、文物保護單位、交通樞紐等重點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近期,濟南市公安局2023年6月對于“濟南市燃放煙花爆竹禁放改為限放”提案的答復已引發輿論熱議。
濟南市公安局當時答復稱,受疫情防控政策調整以及省內外禁限放政策變化影響,特別是網絡自媒體傳播的快速發酵沖擊,2023年濟南市禁放工作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戰,禁放效果與往年相比有一定差距。
其中,《禁放規定》呈現滯后問題,社會各界、市民群眾修改法規的呼聲明顯提高。《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自2018年1月1日施行,五年來禁放成效顯著,但2023年煙花爆竹禁放形勢發生較大變化:一是受疫情、社情和輿情影響,部分媒體聚焦煙花爆竹禁放問題,關于煙花爆竹燃放開禁報道增多,社會各界、廣大市民群眾通過12345市民熱線反映開禁煙花爆竹燃放的訴求和建議大量增加。二是省內濱州、東營兩市公布煙花爆竹限放政策,對濟南市燃放工作也有借鑒意義,濟南市《禁放規定》亟需修訂。
另外,違規燃放現象時有發生,影響政府公信力和法律權威。從違規燃放案件查處情況看,2018年春節期間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件26起,行政罰款30人;2022春節期間共查處違規燃放案件11起、行政處罰12人;2023年春節期間查處違規燃放案件484起、行政罰款513人,此外還對違規燃放行為批評教育5486起8856人。部分市民群眾燃放意愿強烈。
濟南市公安局當時透露,我們正就今年春節期間禁放工作進行認真總結,下一步我們將靠前一步主動作為,廣泛開展調研,聽取民眾呼聲,收集民意訴求,積極向法制部門建議,匯報市人大對禁放規定進行修改,爭取將“禁改限”納入立法程序,明確限定區域內特定時段可以燃放以滿足群眾需求。遇有重大公共慶典,需要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經市人民政府確定,主辦單位提出申請,經公安部門許可的,由市人民政府發布公告。屆時我們也會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配合人大立法部門做好立法調研和法規修改工作。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