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征求意見
發布時間:2023-10-24 16:59:54 點擊:0次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蔡巖紅
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規范行使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應急管理部起草了《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基準》),近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介紹,2010年,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印發了關于《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的通知,將安全生產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進行羅列,按條文分別制定裁量實施標準,每條包含違法行為描述、處罰依據、實施標準三個要素。該《標準》雖然將法律法規文件按類型進行了分類,但上位法與下位法可能存在條文之間的不一致,出現法律適用不銜接的情況。
此次制定《基準》,打破原有的按照法律文件結構劃分裁量標準的框架模式,對應急管理部門為執法主體的共36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梳理匯總,其中包括安全生產法1部法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6部行政法規,《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29部部門規章。在此基礎上,將違法行為按照不同類型,歸類細分為綜合類、行政審批類、教育培訓類、技術服務類、危險化學品類、石油天然氣開采類、煙花爆竹類、工貿企業類、應急救援類、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類等大類,對同一種違法行為在多部法律文件中均作出規定的,一并在處罰依據一欄列出,便于行政執法人員快速搜索查找,有利于在行使裁量權的過程中更加明晰、充分地適用相關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