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公安局回應“分段燃放煙花爆竹”建議:將認真研究適時調整
據人民網“領導留言板”1月24日消息,自1月13日至3月15日,山東濟寧全市范圍內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對此,有網民留言希望恢復燃放,分段燃放煙花爆竹。濟寧市公安局回復稱,將會認真研究,對煙花爆竹燃放政策適時進行調整,在保障社會公共安全、減少環境污染的基礎上滿足人民群眾對于“年味兒”的精神需求。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有些城市因為疫情的影響,為增加節日氣氛,向國務院提出恢復城市燃放煙花爆竹的習俗。”1月10日,云南玉溪市紅塔區信訪局答復網友留言時透露了這一信息。
網民1月15日在人民網向濟寧市市長留言稱,收到通知說,至3月15日,濟寧全市范圍內(含農村)禁燃禁售煙花爆竹,公安局將全面查處。市區是人口密集區,禁放煙花可以理解,但是農村地廣人稀,禁放爆竹,將大大減少過年的節日氣氛,沒必要禁止,希望不要對民俗民意“一刀切”,推進煙花爆竹的依法管理,盡快啟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為燃放煙花提供更加專業的標準規范支撐。
濟寧市公安局1月24日回復稱,反映的問題已由濟寧市公安局進行了辦理。濟寧市煙花爆竹燃放政策是根據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在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意見的基礎上,不斷做出調整的。
今年,順應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呼聲,結合大氣污染防治的嚴峻形勢,濟寧市決定自1月13日至3月15日,在全市范圍內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目前,全省多數地市已實施全域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
對于所提出“分段燃放煙花爆竹”的建議,濟寧市公安局將會認真研究,充分考慮社會各界訴求和濟寧實際情況,對煙花爆竹燃放政策適時進行調整,在保障社會公共安全、減少環境污染的基礎上滿足人民群眾對于“年味兒”的精神需求。
澎湃新聞注意到,近期,對于全國不少地方全域全時段禁放的做法,多位網民在人民網留言,建議部分解禁煙花爆竹禁令、增加年味。
安徽黃山市一位網民1月11日也在人民網留言稱,目前黃山市禁止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建議在除夕、初五等春節重要節點,選取黃山市內多個適合的區域,以政府組織、企業捐贈的形式進行集中的禮花燃放,這樣可在環保與傳統習俗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對此,黃山市委督查室1月18日回復稱,經了解,黃山市燃放煙花爆竹主要依據《黃山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相關政策沒有改變。
據澎湃新聞此前報道,應急管理部網站2019年12月13日公布對全國政協委員諸葛彩華《關于合理引導和規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燃放,促進產業良性發展的提案》的答復稱,《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修訂正在持續推進中。應急管理部、公安部等有關部門積極引導各地方政府權衡利弊、科學評估、聽取群眾意見,綜合考慮大氣環境容量、傳統習俗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區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科學規劃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時段,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區域、全時段)禁放煙花爆竹,鼓勵地方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春節、元宵節、中秋節等重大傳統節日期間和慶典活動中組織專業燃放。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