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煙花爆竹專營管理政策解讀
按:近日,市政府下發了《關于2009年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2008]361號,以下簡稱《通知》)。為方便公眾及時、全面地了解煙花爆竹專營管理的有關政策,經重慶市政府網站約稿,市供銷合作總社對相關熱點問題予以解讀。
一、《2009年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出臺的背景
2006年,為了讓全市人民度過歡樂祥和的春節,市委、市政府從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角度出發,對我市主城區煙花爆竹由禁止燃放修改為限制燃放,市人大為此出臺了《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我市主城區的城區燃放煙花爆竹實行定時間、定品種、定地點的限制燃放,主城區以外的其他地區為常年燃放區(縣以上人民政府有權在轄區內劃定燃放區域),并對煙花爆竹銷售實行由供銷社專營管理的政策,市政府為此制定了《重慶市煙花爆竹專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專營辦法》)。三年來,為確保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安全,市政府都要根據《條例》規定和安全管理要求,制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2008年12月22日,市政府下發了《2009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2008]361號),明確了2009年全市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機構、目標任務和措施以及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職責要求等內容。
二、煙花爆竹專營管理的有關規定
市政府《專營辦法》規定:“本市煙花爆竹銷售實行專營制度,市供銷總社負責煙花爆竹的專營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市供銷總社的委托,不得經營煙花爆竹。煙花爆竹專營實行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布點、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規范的連鎖經營”。
為貫徹落實好《專營辦法》,市供銷總社設立市煙花爆竹(集團)公司和市金煌煙花爆竹公司2個市級煙花爆竹專營批發公司,分別負責主城九區和其他區縣(自治縣)的煙花爆竹批發(代理)業務,市級煙花爆竹專營批發公司又在區縣(自治縣)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負責煙花爆竹的配送業務。對全市煙花爆竹貨源采購、配送、零售點布點及管理、品種選擇、監封標識以及焰火燃放工作的組織等工作,市供銷社均提出了詳細的要求。
三、煙花爆竹銷售布點的分布方案
市供銷總社每年都要對煙花爆竹布點工作制定具體的方案,指導全市煙花爆竹布點。2008年11月6日,市供銷總社下發了《關于做好2009年春節限放區域煙花爆竹專營零售點布點工作的通知》(渝供發〔2008〕88號),對零售點提出了嚴格的要求。規定零售點必須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具備安全條件,配置消防設備等,零售點先由供銷社初審,再由安監部門審核發放銷售許可證,最后憑銷售許可證和供銷社的專營標識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登記。零售經營戶還必須經過安全培訓,掌握煙花爆竹安全知識后才能上崗。我市2009年春節主城區煙花爆竹零售布點1605個,其中:渝中區 40 個,渝北區 150個,江北255個,大渡口110個,沙坪壩250個,九龍坡170個,巴南150個,南岸230個,北碚80個,北部新區170個。主城區外的各區縣煙花爆竹春節臨時零售點 1780 個,常年零售點12000個,這些零售網點完全能夠滿足市民購買煙花爆竹的需要。
四、煙花爆竹配送工作的注意事項
煙花爆竹既是節日娛樂商品,又是危險化學品,銷售季節主要在春節,時間短,對產品貨源配送工作要求較高:一是運輸車輛要求是危險品運輸車輛,駕駛員和貨物押運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具備安全知識;二是配送貨源時間既不能太早,也不能太遲,太早了對零售店安全壓力較大,太遲了又可能滿足不了零售店銷售需要。今年我市主城區配送時間是2009年1月6日,距離銷售時間提前半個月;三是配送對象要先遠后近,先郊區后城區,配送線路要盡量避開車輛擁堵和人流量大的地區,減少鬧市區的安全壓力;四是貨物搬運必須按安全規范操作,避免產品擠壓變形;五是倉庫在貨源配送期間必須加強安全管理。配送期間,倉庫車輛和人員進出頻繁,要有序安排好配送工作;六是零售店要加強防火防盜防爆工作,不能把煙花爆竹與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在一起,特別要防止電線老化或者冬天用電量過大使電線發熱,引燃煙花爆竹。
五、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把關措施
煙花爆竹燃放安全與否與產品質量關系很大。市場非法產品質量差,有的產品是用危險性較高的低氯酸鉀為原料,有的產品筒壁較薄或者厚薄不均勻,有的產品數量差距較大等等。不僅如此,有的生產企業標識或者包裝不合格,有的企業鞭炮存在引火線過短或者過長等問題,這些問題都影響了煙花爆竹燃放安全和效果。為了加強產品進貨質量管理,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煙花爆竹專營銷售公司采取嚴格措施,控制產品質量:一是在進貨前嚴格審查生產廠家的生產資質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書;二是在訂貨合同中規定產品必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三是在貨物到貨時查看產品合格證,隨機抽查產品質量;四是工商部門對市場流通產品質量進行抽檢把關;五是在產品儲存、運輸等環節嚴格按照規范操作,避免產品損壞;六是專營公司經營的產品品種、規格由相關職能部門作了嚴格的限制;此外,專營公司還參加了商業保險,如果在燃放中由于產品的問題造成人員傷害事故,保險公司將要進行賠償。這些措施能夠最大限度保證產品質量安全以及燃放安全,因此,消費者在購買煙花爆竹產品時一定要購買專營銷售點的正規產品。
六、正規煙花爆竹產品的識別方法
怎樣識別正規的煙花爆竹產品呢?一是在煙花爆竹專營銷售點購買。專營銷售點掛有 “煙花爆竹專營銷售點”條幅,條幅上印刷了舉報電話。專營點有安監部門的銷售許可證、供銷部門的專營標識和工商部門的營業執照。二是專營銷售的產品外包裝上貼有市安監局、市供銷社的聯合監封條,內包裝上貼有激光防偽標識,生產廠家的品牌、廠名、廠址、電話都清楚地印在包裝上面。三是檢查產品有無擠壓變形和霉變損傷現象。
七、煙花爆竹燃放的正確方法
燃放方法正確與否也是影響安全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因素。正確方法是嚴格按照產品“燃放說明”在規定時間、地點燃放;燃放場地要開闊,四周不要有易燃物;切忌將點燃的煙花爆竹丟入或插在下水道窨井蓋里;飛毛腿和魔術彈等類產品,嚴禁對準人和物,燃放時一定不要用手持;組合盆花必須放置在平地上燃放;燃放熄滅后不要馬上靠近檢查;未成年人應由成年人陪同看護和燃放。
在燃放煙花爆竹時還要注意:今年的燃放時間是09年1月25日(農歷十二月三十)至2月9日(農歷正月十五),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銷售時間為09年1月20日至2月9日;國家機關辦公場所、車站、碼頭、機場、商場及其他人口密集場所、重要軍事設施、倉庫、文物保護單位、加油(氣)站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及周邊100米范圍內、醫院、幼兒園、敬老院、療養院等場所為禁放區域;不得在居民棚戶區及陽臺、窗戶、樓道、屋頂燃放煙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車輛、航空器、建筑物、公共綠化地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得采用危害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八、春節煙花爆竹燃放期間的注意事項
燃放煙花爆竹是中華民族幾千年的傳統,在春節期間除了要正確燃放煙花爆竹外,還要注意防范煙花爆竹引起火災和傷人事故。特別是在外出時一定要關好門窗,清理陽臺上的物品,千萬不能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嚴防煙火飛進室內引起火災。
為維護全市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秩序,發現煙花爆竹非法運輸、儲存、銷售、燃放行為請撥打舉報電話63850830、63851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