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公布煙花爆竹禁放區域 除夕到初五定時燃放
去年春節期間(除夕夜至初八零時),上海市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火災共76起,并造成35人受傷。隨著今年春節的臨近,市民購買、燃放煙花爆竹的高峰又將來臨。為此,2月8日上海市政府專門召開2007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會議。記者從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春節期間本市禁放煙花爆竹的區域與去年相比并無明顯變化。
有關部門表示,除以下區域和路段外,市民可在2007年2月17日(除夕)至2月22日(年初五)的每日18時至次日6時燃放煙花爆竹,“正規的煙花爆竹銷售點內都會出示銷售許可證,市民須到正規銷售點購買,在燃放時要確保安全并服從執法人員管理、不得影響社會治安和交通秩 序,嚴禁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睂τ谶`反規定的,公安機關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將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另外,市民如果發現非法生產、運輸、儲存和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可及時撥打消防局舉報熱線:96119進行舉報。對舉報有功者,公安機關將在查實后給予獎勵。
記者了解到,本市公安、消防等部門將繼續加大對非法煙花爆竹的整治力度、打擊非法煙花爆竹活動,一經發現非法窩點,一律收繳。
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2007年春節期間,本市的以下區域和路段禁放煙花爆竹:
1、區、縣級以上黨政機關駐地;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或場所;車站、碼頭、機場等重要場所;重要軍事設施;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幼兒園、托兒所、醫院、敬老院、療養院以及教學、科研單位等場所;各區、縣人民政府劃定的禁放場所。以上場所及其周邊50米范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2、南京東路、南京西路、淮海中路、四川北路、中山東一路、中山東二路、新華路、乍浦路(以上均為全線)和西藏中路(淮海中路至北京東路段)、黃河路(北京西路至南京西路段)和長壽路(武寧路至江寧路段);
3、人民廣場地區、豫園商城地區、徐家匯廣場地區、靜安寺地區、鐵路上海站地區(東至大統路、南至天目西路、西至恒豐路、北至鐵路線)、小陸家嘴金融貿易區(東至浦東南路泰東路、南至東昌路、西面和北面至黃浦江)、化學工業區、外高橋保稅區以及延中綠地、太平橋綠地、虹橋綠地等大型公共綠地。
(作者:黃緣緣 徐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