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不開放花炮批發經營
今年是福建省福州市實施煙花爆竹“禁改限”的第二年,本月15日起就將啟動配送,而本月31日(臘月二十四)則開始銷售。記者了解到,福州市仍將沿用去年做法,實行批發經營權專屬經營。批發企業表示,在去年原材料上漲的背景下,今年將力爭不漲價。
一些市民表示,福州不放開煙花爆竹批發經營權的同時,更要遏制私炮泛濫,希望有關部門再加大查處私炮的力度。
批發渠道不引入競爭主體
記者了解到,自“禁改限”以來,福州市就對煙花爆竹實行行政許可經營,并從符合規定的生產企業中采購煙花爆竹。煙花爆竹的批發由供銷系統主渠道經營,福州市日用雜品公司負責給鼓樓、臺江、倉山、晉安、馬尾、閩侯煙花爆竹零售網點配送,八縣(市)供銷社(閩侯除外)、瑯岐供銷社負責給本地區煙花爆竹零售網點配送。五城區加閩侯設立1個批發企業,八縣(市)(閩侯除外)各只設有1個批發企業,此外,瑯岐也設1個批發企業專供瑯岐島。
去年7月,省煙花辦曾發文稱,“鼓勵省內外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單獨或聯合依法經核準設立煙花企業和零售網點”“應當許可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跨行政區開展業務”,文件還稱,對于成立批發企業,只要有符合國家標準的儲存倉庫(通過安全評估)等條件,即可申請。
但對于是否在批發渠道引入競爭主體,福州市煙花辦考慮的因素更多:從安全的角度來看,煙花爆竹儲存倉庫屬重大危險源,福州市區以及八縣(市)必須且只能有1個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儲存倉庫;從經濟角度來看,福州現有批發企業已能滿足市場需求;從管理角度來看,今年是“禁改限”的第二年,福州乃至全省未有類似成功的經驗可借鑒,故應以“安全第一,嚴格控制”為原則,今年不予批準。
不過,福州市煙花辦認為,將適時跟蹤了解省內外在這方面的進展和做法,待有可供借鑒的經驗和做法后,及時提請市政府審定。
零售點終端售價不得高過指導價
實際上,之所以會有廣大業內外人士關注經營權是否專屬的問題,究其根本是價格問題。
記者了解到,在去年11月福州市政府召集相關部門召開的專題研究會上,提到今年要著力解決流通環節的價格問題,要求市供銷社采取在采購地實施“公開競標、貨比多家、質優價廉”的辦法,在進貨源頭上切實把價格降到最低點。
此外,去年以來,包括煙花爆竹在內的不少行業原材料上漲,目前,已有湖南、江西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要求提價。
1月7日接受記者采訪的福州日用雜品公司有關負責人稱,公司會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盡量把煙花爆竹的價格降下來,今年將爭取做到不漲價。在原材料大幅上漲的情況下,不漲價實際上和降價沒什么區別。
福州市煙花辦有關負責人稱,與去年相比,今年最明顯的一大變化是,各零售點將有市煙花辦統一下發的市場指導價,此外,市場指導價還將在媒體上公布。零售點的終端售價,不得高過指導價。
正規渠道煙花爆竹市場占有率低
來自福州市供銷社的不完全統計是,福州2007年煙花爆竹的批發銷售額僅為600多萬,約為最初預測的1300萬銷售額的一半。據稱,正規渠道的煙花爆竹僅占市場份額的20%~30%。
在低市場占有率的背后,涉及的則是日益泛濫的私炮問題。根據福州市公安局的有關數據,2007年春節以來,福州市公安機關共查處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案件42起,收繳煙花爆竹250多噸。
對此,福州市供銷社有關人士告訴記者,私炮未經納稅等正常途徑,且不少產品為不安全產品,但也正因為此,其售價比正規渠道的要低30%~50%。
來自終端零售環節的經營者給出的數據更嚇人。黃先生去年在福州東大路經營煙花爆竹,據其介紹,正規經營點最便宜的鞭炮僅需1元,適合孩子玩耍的小型煙花,多在20元以內。“但這個價格是私炮的兩三倍,其實我們也沒怎么賺錢,煙花爆竹價格過高,銷售點的利潤趨薄是不爭的事實,不少同行在偷偷兼賣私炮。”
售賣申報審批本月25日截止
售賣煙花爆竹的許可證去哪里辦理,有何限制?福州市煙花辦有關負責人稱,本月10日左右,將公布零售網點的初步規劃編制,包括了大體網點規劃數以及位置等。據稱,本月25日就將截止申報審批。
據介紹,與去年相比,零售許可的直接受理單位,已從派出所轉變為縣(市)區級煙花辦,欲申請的可直接向各所在縣(市)區級煙花辦領取許可證申請表。對零售網點的申報,縣(市)區級煙花辦自收到齊全的申請材料之日起20日內,組織公安、安監、質監等部門和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申請材料和經營場所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發給蓋有縣級安監部門印章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需要提醒的是,許可證是有時限的。限制燃放區域內的零售網點經營許可有效期為一個月,非限燃區域內的零售網點則為一年。
(記者:王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