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花炮臘月23日起售 本月15日前公布禁放區域
發布時間:2008-01-08 00:00:00 點擊:0次
記者1月7日從重慶市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今年春節,重慶市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的銷售時間變為23天,與去年相比延長了3天。最早銷售時間也比去年提前3天,在限制燃放時間的前一周(即1月30日,農歷臘月二十三),市民就能在市面上看到煙花爆竹的身影。允許燃放的時間不變,仍是除夕至元宵每天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
禁放區域不得變更
據了解,相關部門近日將劃定禁放、限放區域,配以明顯標識,并于本月15日前向市民公布。副市長周慕冰在會上表示,本月20日前,禁放區域所在單位須完成醒目禁放標識的設置及張貼工作,禁放區域一旦劃定,單位或個人不得私自變更,否則重處。
本月15日前,各部門還將完成對其行政區域內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預防措施等情況,明確責任人或責任單位。
此外,2月6日至2月21日期間,市政府還將組織相關部門對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一個安全督導組承包一個危險目標)責任制,確保對重大危險源進行24小時不間斷守護。
吸納志愿者管燃放秩序
今年春節前,各區縣政府將建立社區燃放秩序自治組織,吸納社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志愿者,實行燃放管理“自助式”,讓市民參與到管理維護燃放秩序的行動中。
周慕冰在會上稱,對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者,相關部門一律依照“六不放過”嚴厲打擊,包括涉案物品沒全部收繳的不放過、來源流向沒查清的不放過、販運網絡沒打掉的不放過、制販窩點沒端掉的不放過、涉案人員沒得到依法懲處的不放過、監管失職人員責任沒受到追究的不放過。
周慕冰強調,各地各部門要加強防范、檢查,對工作不落實、不作為、亂作為導致發生嚴重后果的,要啟動問責制,嚴肅追究有關領導人和責任人的責任。
(記者:陳筱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