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遼寧沈陽“2•3”火災事故情況的緊急通報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
遼寧沈陽“2•3”火災事故情況的緊急通報
安委辦明電〔201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
事故發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國務院應急辦向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春節期間防火工作的緊急通知》(應急辦函〔2011〕4號),對春節期間安全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為落實國務院應急辦通知精神,吸取遼寧沈陽“2•3”火災事故的教訓,舉一反三,有效防范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嚴格煙花燃放管理。春節是我國的傳統節日,隨著各地春節燃放煙花全面解禁,群眾燃放煙花活動活躍,全國預防火災任務十分繁重。各級公安機關要依法加強燃放活動的安全管理,在大中城市劃定燃放區域,禁止在加油(氣)站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和儲存單位、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防火場所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在高層建筑物附近燃放帶漂浮物的小禮花類及火箭、雙響等危險性大的煙花爆竹。各地要組織公安、消防、城管、街道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巡查,對違法違規燃放的,要采取果斷措施,立即予以糾正。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煙花爆竹經營的安全監管,嚴禁購買和銷售禮花彈等A級煙花產品和假冒、偽劣、超標以及質量不合格的煙花產品。
二、加強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監管。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10〕35號)要求,針對春節期間的特點,重點加強公共娛樂、賓館飯店、商場市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