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2010年煙花爆竹藥物安全抽檢工作情況的通報
發布時間:2011-04-06 00:00:00 點擊:0次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
2010年煙花爆竹藥物安全抽檢工作情況的通報
安監總廳管三〔2011〕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0年,按照氯酸鉀專項治理工作的部署,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和部分省級安全監管局(以下簡稱省局)繼續組織開展了煙花爆竹藥物安全抽檢(以下簡稱藥物抽檢)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0年,總局委托國家安全生產宜春、醴陵和瀏陽三個煙花爆竹檢測檢驗中心抽檢了9個省(區),共檢測煙花爆竹生產企業180家、批發企業266家,查出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的生產企業1家(見附件1),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的批發企業44家(見附件2)。
全國共有21個省(區、市)組織開展了藥物抽檢工作。省局藥物抽檢共檢測煙花爆竹生產企業1907家、批發企業1033家,查出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的生產企業2家(見附件3),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的批發企業12家(見附件4)。
二、主要問題
(一)經營環節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煙花爆竹的問題依然突出。2010年,總局委托藥物抽檢查出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四川、貴州、寧夏7個省(區)共有44家批發企業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產品,占抽檢批發企業總數的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