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2011年煙花爆竹藥物安全抽檢工作情況的通報
發布時間:2012-04-06 00:00:00 點擊:0次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
2011年煙花爆竹藥物安全抽檢工作情況的通報
安監總廳管三〔2012〕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1年度,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和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局)繼續組織開展了煙花爆竹藥物安全抽檢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總局組織對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陜西9個省(區)的煙花爆竹企業進行了藥物安全抽查,共抽檢煙花爆竹生產企業181家、批發企業271家,其中,對近年來抽檢查出的含氯酸鉀產品標稱的92家生產企業和經營含氯酸鉀產品的66家批發企業進行了復查抽檢。共查出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的生產企業7家(見附件1),占抽檢生產企業總數的3.87%;查出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產品的批發企業49家(見附件2),占抽檢批發企業總數的18.1%。
全國共有30個省局自行組織開展了藥物安全抽檢工作,共抽檢煙花爆竹生產企業705家、批發企業1195家,查出違規經營含氯酸鉀產品的批發企業3家(見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