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領域和煙花爆竹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危險化學品領域和煙花爆竹
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扎實開展危險化學品領域和煙花爆竹行業“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依法依規,集中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有效防范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重點內容
(一)危險化學品領域。
1.未經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的;
2.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已過期,未及時辦理換證手續仍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的;
3.超出安全生產行政許可范圍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的;
4.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未經有關許可審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擴建,重大變更未履行相關審批手續以及未經試生產備案就擅自投入試生產運行的;
5.買賣、轉讓、出租、出借或偽造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或經營許可證的;
6.無相應資質從事危險化學品項目設計、施工,或在危險化學品企業從事檢修、維修作業的;
7.對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要求及時整改的;
8.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未經過培訓考核取得上崗資格,特種作業人員未持有效證件上崗的;
9.企業存在嚴重違規違章指揮、作業行為的;
10.安全評價機構出具虛假安全評價報告的;
11.其他違反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程標準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行為。
(二)煙花爆竹行業。
1.無證、許可證過期或超員、超量、超范圍生產經營,以及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許可證的;
2.關閉取締后又擅自恢復生產經營,以及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3.停產停業整頓期間擅自生產經營,以及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
4.轉包分包及多股東各自組織生產經營活動,以及“一證多廠”的;
5.違法生產、經營禮花彈等A級產品,以及違規使用氯酸鉀生產煙花爆竹的;
6.違規跨省(區、市)運輸黑火藥、引火線,以及將煙花爆竹產品與黑火藥、引火線混裝運輸的;
7.瞞報、謊報事故,以及對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8.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抗拒安全執法,以及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9.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
10.生產工藝、監控設施、作業環境不符合規定,以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三、方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