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
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 |
魯安辦明電〔2012〕6號 |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會各成員單位,中央駐魯企業和省管企業:
為推動“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強化年”活動和“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深入開展,切實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為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根據6月29日全省安全生產電視會議的部署要求,確定從現在開始到9月30日在全省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此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的范圍是全省所有地區、行業和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及人員密集場所。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重點加強對煤礦、非煤礦山、尾礦庫、危險化學品、石油天然氣開采、煙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鐵路、民航、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漁業船舶、特種設備、民爆器材、氣象防雷、水利、電力、農業機械、冶金、有色、機械、建材、紡織、輕工、煙草、通信、旅游、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糧食、地下人防工程等行業(領域)的檢查。
二、檢查內容
1.地方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開展“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強化年”活動等情況。
2.貫徹落實6月6日全省汛期安全生產電視會議和6月29日全省安全生產電視會議精神,落實汛期安全措施,強化重點領域專項整治等情況。
3.各類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開展自查自糾,加強現場安全管理,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等情況。
4.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和隱患排查治理,落實重大隱患掛牌督辦等情況。
5.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認真進行事故查處,嚴格事故責任追究,舉一反三,吸取教訓,落實整改措施等情況。
6.圍繞確保黨的十八大召開期間的安全穩定,研究制定和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措施等情況。
三、檢查方式和督查時間
從現在開始到9月30日,各級政府組織轄區的所有單位和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專門力量對本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在安全生產大檢查期間,省政府安委會組織17個包市督查組(名單附后)對各市進行督查;各級政府采取包市、包縣(市、區)、包鄉鎮、包企業督查方式,對基層所有單位和企業進行全面檢查。
四、有關要求
1.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此次安全生產大檢查對于確保黨的十八大召開期間安全穩定的重大意義,要把大檢查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加強領導,認真抓實抓好。要層層落實安全生產大檢查責任制,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負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組織開展好檢查和督查工作。
2.精心組織,務求實效。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具體檢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細化任務,落實責任,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確保大檢查全面徹底、不走過場。
3.包市、包縣(市、區)、包鄉鎮、包企業督查組,要由領導帶隊,專家參加,并制定出7、8、9三個月的督查方案,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重點抽查和暗訪、不定期“回頭看”等多種方式,認真開展各項督查工作。
4.深入檢查,及時整改。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國慶節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暫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實防范措施,指定專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蹤落實;對隱患嚴重不能保證安全的生產經營單位,要立即責令停產停業整改,確保萬無一失。各有關部門要將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通報有關地方政府,并做好整改情況的跟蹤督導。
5.認真分析,全面總結。各市政府安委會和省有關部門要在認真、深入檢查的基礎上,客觀全面、實事求是地進行總結,形成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措施的檢查報告,于9月30日前報送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匯總后報省政府。
附件:省政府安委會包市督查組名單
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省政府安委會包市督查組名單
第一組,省安監局負責,督查青島市;
第二組,省經信委負責,督查濟南市;
第三組,省公安廳負責,督查濟寧市;
第四組,省監察廳負責,省建材協會參加,督查萊蕪市;
第五組,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督查臨沂市;
第六組,省住房建設廳負責,督查濰坊市;
第七組,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督查煙臺市;
第八組,省水利廳負責,省紡織協會參加,督查濱州市;
第九組,省海洋與漁業廳負責,督查日照市;
第十組,省總工會負責,省石化協會參加,督查東營市;
第十一組,省工商局負責,省輕工協會參加,督查聊城市;
第十二組,省質監局負責,督查德州市;
第十三組,省旅游局負責,省機械協會參加,督查泰安市;
第十四組,省煤炭局負責,督查菏澤市;
第十五組,山東電監辦負責,省輕工聯社參加,督查淄博市;
第十六組,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督查棗莊市;
第十七組,山東海事局負責,省國防科工辦參加,督查威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