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進煙花爆竹機械化生產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監局: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生產機械設備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3〕21號)要求,結合我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實際,現就推進煙花爆竹機械化生產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通過實行生產機械化,淘汰落后生產工藝,努力實現人藥隔離操作,減少危險工序現場作業人員,降低事故傷害。到2014年8月底,全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在爆竹混藥、裝藥等有藥工序實現機械化生產;到2015年底,全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在煙花制混藥等重點涉藥工序實現機械化生產和人藥、人機隔離操作。
二、工作安排
鑒于我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在有藥工序首次使用機械設備且對機械設備特性、設備操作及日常管理中的經驗不足,因此,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應用機械設備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制定改造方案(2013年8月至9月底)。各生產企業要抽調相關人員成立本企業機械化改造領導小組,明確改造時限,落實責任人,統籌研究制定詳細的整體及階段性改造方案和改造項目設計。改造項目設計要全面兼顧生產區、工(庫)房內外部安全距離、建筑結構、廠房配電室、電機間、控制室布局、設備選型、室內外線路技術要求及敷設方式等重點內容,避免因重復修改、重復建設等造成時間和資金浪費,還要根據本單位廠區布局、工藝流程、產品種類、原材料特性及實際需要等,訂購符合安監總廳管三〔2013〕21號文件要求的機械設備,原則上,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的煙花生產至少要配備兩臺混藥機、爆竹生產至少要建一條機械化生產線進行試生產,進一步檢驗設備安全性能、安全裝置和防護的有效性,培養操作人員、提高操作技能。
第二階段:安裝調試及試生產(2013年10月-2014年6月底)。重點抓好兩個方面:一是抓好設備安裝調試。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在安裝及調試生產機械設備前,既要全面了解機械設備的安全性能、操作規范、安全措施等,熟練掌握操作規范,還要根據所選設備的規格和安裝要求等銜接好工房建設、電氣線路敷設等施工進度。設備安裝到位后,要由設備生產廠家技術人員詳細講解設備調試、操作規范、檢修維護要點,并會同技術人員完善安全管理和緊急處置措施,要加強對企業操作人員的培訓,確保能夠熟練操作設備。二是抓好試生產工作。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要在確保機械設備運轉流暢、安全裝置完好有效、作業人員操作熟練后才能進行試生產。試生產期間,要重點加強對涉藥機械設備使用的安全管理,嚴禁超定員、超藥量和違規作業等行為,嚴禁隨意改動工藝流程、運行環境、電氣線路、工房結構以及防火、防爆、防靜電等配套安全設施,對涉及設備性能方面的問題,要及時與設備生產廠家進行處理。要定期停機檢查機械設備運行狀況和作業環境,及時進行維護保養,嚴禁設備“帶病”運行,嚴防生產現場粉塵積聚和監控、報警設施失靈等問題;要建立完善的機械設備檢維修審批制度和相關記錄檔案,在檢維修作業前,必須認真按照操作規范及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清理機械設備內部殘余藥物和現場粉塵,嚴格控制檢維修作業現場人員數量,嚴禁在機械設備帶藥和運轉期間進行檢維修作業,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檢維修作業現場,確保現場安全。
第三階段:整體推進(2014年7月-2015年底)。在前期工作基礎上,各市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本通知的相關要求,加快應用機械化生產設備的進程,要督促企業加大安全投入,嚴格按照設計圖紙進行后續基礎設施改造,確保工房建筑結構及安全設施等符合規范要求,把握各企業機械設備安裝、調試進度,確保按時完成煙花爆竹機械化生產改造工作。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要進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強化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著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從業人員安全操作技能,切實加強機械設備運行的安全管理,嚴防事故發生。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推行煙花爆竹生產機械化是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提高生產效率,實現行業安全、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在全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應用機械化生產符合國家要求、適應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企業安全發展的需要,各市安監局務必高度重視,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發展,樹立科技強安的理念,堅定煙花爆竹生產機械化發展方向。要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服務,安排業務熟悉的監管人員為企業實施機械化改造給予全方位的督導并協調解決遇到的問題,積極推進煙花爆竹生產機械化應用,有效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發生。
(二)嚴格審查。各市安監局要指導和督促企業強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源頭管理,嚴把準入關。在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對生產工藝和基礎設施改造前,要監督指導企業認真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并委托具有設計資質的單位,嚴格按照現行《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以及《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2009)等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建設(改造)項目設計、設計審查及竣工驗收工作,建設(改造)項目設計完成后,經市級安監局初審后報省安監局審查及驗收。企業對機械設備改進升級、改型換代前,要逐級申報安監部門,經有關專家安全論證后方可實施。凡未通過省級以上科技部門科技成果技術鑒定以及經安全論證存在嚴重缺陷和事故隱患的涉藥機械設備,不得在煙花爆竹企業推廣應用;凡未形成完善的企業標準和安全操作說明書的機械設備,不得在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投入使用。
(三)強化監管。各市安監局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的有關要求,加強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引進機械設備以及機械化建設(改造)過程的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健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禁止出現“三超一改”及“三違”行為,強化人員、設備和生產環境的安全監管。對企業反饋或檢查發現的涉及設備安全性能、安全操作、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問題及隱患進行認真梳理分析,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改進不足,積累并總結管理經驗。需要省局解決的事項應及時向省局報告,以便共同協調解決。凡在機械化改造過程中未辦理相關安全設施“三同時”審批手續,以及煙花爆竹機械化生產工房安全距離、防護屏障、電氣設施、定員定量等不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規定的,要立即責令改正,并依法予以處罰;對在規定時限內未實現機械化生產的企業,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有關要求,依法責令停產整頓乃至提請政府予以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