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安委辦:進一步做好全省煙花爆竹連鎖經營推廣工作
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煙花爆竹連鎖經營推廣工作的通知
魯安辦字〔2023〕48號
各市人民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省有關部門:
2019年11月以來,全省推廣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與零售店(點)連鎖經營,有效提升了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管理水平、打壓了非法生存空間、提高了監管工作效能、遏制了煙花爆竹事故。為進一步加強全省煙花爆竹經營安全監督管理,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規定,現就進一步規范煙花爆竹連鎖經營推廣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廣煙花爆竹連鎖經營的內容要求
1.形成連鎖經營網絡。在全省煙花爆竹經營環節推動建立以批發企業(依法取得經營許可,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為龍頭、零售店(依法取得經營許可,有效期限超過3個月的煙花爆竹零售場所)為骨干、零售點(依法取得經營許可,有效期限不超過3個月的煙花爆竹零售場所)為補充的連鎖經營網絡。逐步實現批發企業對所屬連鎖經營零售店(點)的統一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經營場所安全條件、產品流向、應急處置、運輸配送等方面,詳見附件),由批發企業承擔所屬連鎖經營零售店(點)的安全管理相應責任。
2.規范有序,適度競爭。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行政審批部門要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要求,依法依規實施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嚴禁將零售店(點)簽訂連鎖經營協議作為許可發證的前置條件。在保障煙花爆竹正常供應的前提下,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大力倡導批發企業設點連鎖經營,從連鎖經營零售店(點)安全條件、經營規模等多方面進行綜合比對,支持鼓勵競爭,將實力強、安全條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的連鎖經營零售店(點)引入市場,對安全條件較差的連鎖經營零售店(點)予以整治提升,逾期仍達不到安全條件的連鎖經營零售店(點)予以關閉淘汰。
二、規范煙花爆竹連鎖經營的方式和布局
3.簽訂連鎖經營協議。由批發企業與零售店(點)自愿協商簽訂連鎖經營協議,以統一安全管理為核心,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以產品營銷和利益分配為紐帶,明確雙方的煙花爆竹供應、配送、儲存、銷售、日常管理和利益分配等事項。
4.鼓勵發展直營零售店(點)。由批發企業出資設立并派員工直接經營管理,統一調度安排進貨、儲存、銷售等業務,獲取全部收益,承擔安全管理責任。鼓勵安全管理基礎較好、經營條件具備的批發企業增設直營零售店(點)。
5.合理布設零售店(點)。以“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為原則,統籌不同區域(城市建成區、鄉鎮、偏遠農村等)和銷售淡旺季(平時和春節期間)的市場需求、零售店(點)的銷售額,科學布設零售店(點),合理壓減零售店(點)數量(視情參考城市建成區常住人口每萬人1個零售店(點)的比例設置,鄉鎮和偏遠農村結合實際適當增加)。
6.嚴格執行禁限放政策。在禁放區域,不再布設零售店(點);在限放區域,原則上僅布設零售點,鼓勵由批發企業實行直營;在未實行禁限放的區域,逐步壓減零售點數量,直至形成零售店市場全覆蓋的布局。限放時間到期后,批發企業要將所有零售點的未銷售煙花爆竹全部收回、入庫保管。
三、推進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信息化建設
7.推進連鎖經營安全信息化建設。鼓勵批發企業利用信息化手段,建設運行包含企業基礎數據信息、煙花爆竹進銷存管理和流向信息、安全生產基礎管理信息、辦公自動化等內容的煙花爆竹信息系統,逐步實現對連鎖零售店(點)的視頻監控聯網,提高安全和經營管理水平。為提高效能、統一標準,省煙花爆竹協會可組織有關批發企業聯合開發信息系統。
8.加快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在全國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統基礎上,開發應用包含批發企業及其連鎖經營零售店(點)基本信息、從業人員資質情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排查、儲存倉庫視頻監控、流向管理信息、產品源頭信息等內容的信息管理系統,并將風險管控相關數據接入全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平臺,提高安全監管信息化水平。
四、有關工作要求
9.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市、區)要把推廣煙花爆竹連鎖經營工作,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提高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安全監管工作效能的重要任務,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分工責任,制定工作方案,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動員和引導批發企業、零售店(點)積極參與,積極穩妥推動煙花爆竹連鎖經營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10.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各批發企業要做好煙花爆竹連鎖經營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按照有關法規標準規定,積極發揮自身安全管理、人員、資金等方面的優勢,切實擔負起對所屬連鎖經營零售店(點)的安全管理責任,認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連鎖經營零售店(點)存在的問題,督促指導連鎖經營零售店(點)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不斷提高連鎖經營安全管理水平。
11.突出安全監管重點。各有關部門要由對所有批發企業、零售店(點)的全面監管,轉變到對批發企業實施重點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督促批發企業建立運行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雙重預防體系,配齊配強安全管理人員,履行好對連鎖經營零售店(點)的安全管理職責。要建立對零售店(點)隨機抽查機制,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堅決依法追究批發企業的連鎖經營安全責任及零售店(點)的安全責任。
12.嚴厲打擊非法。各級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在本級政府統一領導下,強化協作配合,對流向登記不全不能證明合法來源渠道的煙花爆竹一律視為非法,依法嚴厲查處非法違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各批發企業要加強對連鎖零售店(點)的督促檢查,切實擔負起對零售店(點)的打非責任。各批發企業及其連鎖經營零售店(點)要積極舉報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為,自覺抵制非法生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營造煙花爆竹連鎖經營的良好秩序。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全省煙花爆竹連鎖經營推廣工作的通知》(魯安辦發〔2019〕7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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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3年9月13日? ????????
附件
煙花爆竹連鎖經營安全管理要求
1.統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批發企業要對所屬連鎖經營零售店(點)實行統一的安全管理,組織、督促連鎖經營零售店(點),建立健全并認真落實“合法合規、內容統一”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儲存倉庫(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產品流向登記制度、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制度、裝卸(搬運)作業安全規程等安全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保障煙花爆竹經營安全。
2.統一安全教育培訓。批發企業負責所屬連鎖經營零售店(點)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制定安全培訓計劃,保障培訓經費,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規范和專業知識教育培訓,增強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管理素質和安全操作技能,從業人員應依法經培訓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3.統一經營場所安全條件。批發企業應當按照《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19),對其所屬連鎖經營零售店(點)的安全條件統一標準,逐步安裝視頻監控系統,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張貼或懸掛煙花爆竹安全知識宣傳品,制作連鎖經營零售店(點)牌匾等,推廣應用專用安全儲存倉、專用可拆裝板房等,不斷提高零售店(點)安全保障能力。
4.統一流向管理和買賣合同。批發企業要使用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統,如實將煙花爆竹流向登記造冊,及時全面記錄銷售產品流向信息,指導、督促其所屬連鎖經營零售店(點)采集流向信息,實時傳送至煙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統。批發企業向零售店(點)銷售,應當依法簽訂安全買賣合同,建立零售店(點)購銷臺賬,嚴禁購買和銷售不符合標準和要求的產品,嚴防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市場。
5.統一應急處置預案和演練。批發企業要結合連鎖經營實際,認真分析連鎖經營各環節的安全防控措施和可能存在的事故風險,組織制定連鎖經營零售店(點)火災爆炸、燃放安全、盜搶丟失等應急處置預案并定期演練,按預案要求健全應急處置組織和人員,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置器材設備。
6.統一運輸配送服務。批發企業應具備與其經營銷售產品種類、規模相適應的運輸配送服務能力,配備符合要求的煙花爆竹運輸車輛或與有運輸資質的單位簽訂運輸配送合同,為其所屬連鎖經營零售店(點)提供煙花爆竹配送服務。嚴禁零售店(點)到批發企業倉庫自行提取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