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處失信全國受限,山東嚴懲環評弄虛作假
發布時間:2020-11-20 10:45:12 點擊:0次
近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環評“放管服”改革的若干意見》,進一步深化環評“放管服”改革,嚴懲環評弄虛作假。《意見》明確,發現環評弄虛作假問題,對負有責任的單位和人員落實“雙罰制”。對上述人員依法處以罰款、禁止從業、失信記分、納入“黑名單”等處罰、處理,并及時將失信計分情況上傳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全面落實“一處失信、全國受限”的跨地區環評失信懲戒機制。
根據《意見》,山東將著力提升環評政策服務水平。對環評政策咨詢服務,山東嚴格落實環評政策咨詢“首問負責制”,屬于職責范圍內的事項馬上落實,涉及到其他部門的事項,及時溝通銜接并做好答復。引導中介市場健康發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企業指定環評單位。
對環評弄虛作假行為,《意見》明確要壓實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完善環評溯源和過程監管,加大環評落實情況執法力度,對弄虛作假行為進行嚴懲。根據《意見》,山東要發現環評弄虛作假問題,及時回溯環評文件編制、評估、審批、召集審查流程,對負有責任的單位和人員落實“雙罰制”。對環評弄虛作假問題多發頻發、屢禁不止、查處不力的區域,省生態環境廳將視情采取通報、約談、區域限批等措施;問題突出的,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對有關人員追責問責。
問題環評文件通過審批的,原審批部門應依法撤銷批復;對存在明顯過失、負有責任的審批和評估人員依規依紀依法處理;對不負責任、不認真履行職責的專家,取消其入選專家庫的資格,予以通報并抄送所在單位。
根據《意見》,山東全面落實“一處失信、全國受限”的跨地區環評失信懲戒機制,對環評文件弄虛作假負有責任的環評單位及編制主持人和主要編制人員,依法處以罰款、禁止從業、失信記分、納入“黑名單”等處罰、處理,及時將失信計分情況上傳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充分依托“互聯網+監管”系統,將執法結果信息及時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為社會公眾提供便捷高效的信用查詢服務,營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難行的良性市場秩序。
此外記者注意到,《意見》中優化小微企業項目環評審批被著重強調。根據《意見》山東將簡化小微企業項目環評管理。對位于已完成規劃環評并落實要求的園區,且符合相關生態環境準入要求的小微企業,項目環評可直接引用規劃環評結論,簡化環評內容。探索園區內同一類型小微企業項目打捆審批,統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并明確各建設單位主體責任,單個項目不再開展環評。鼓勵各地探索“綠島”等環境治理模式,建設小微企業共享的環保公共基礎設施或集中工藝設施,明確一個責任主體,依法開展共享設施的環評。
來源:大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