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9-03-20 09:56:00 點擊:0次
魯安辦發〔2019〕22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關部門:
近期,我省化工行業和危險化學品領域事故時有發生。 2019年1月7日,淄博市臨淄區源豐達工貿有限公司均苯四甲酸酐裝置環保除塵設施發生爆炸起火,造成1人死亡。2月1日,濟南市萊蕪區泰山焦化有限公司發生操作工失足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2月26日,菏澤市巨野縣致發化工有限公司苯并噻唑車間發生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80萬元,無人員傷亡。3月8日,青島市西海岸新區黃島港區內,青島紅星物流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對成品油罐浮盤檢修時發生火災,造成1人死亡、1人受傷。這些事故的接連發生,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巨大損失,也給全省安全生產形勢帶來了十分不利影響。對此,省政府領導高度重視,王書堅、劉強副省長先后作出批示,要求盡快查清事故原因,對有關責任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舉一反三,吸取教訓,進一步加大各類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堅決杜絕類似事故發生,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為認真落實省政府領導批示要求,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強化工、醫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生產、儲存裝置環保治理設施的安全監管。近年來,隨著國家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力度加大,全省化工、醫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紛紛新建或者改造三廢治理包括油氣回收、粉塵凈化以及“煤改油”、“煤改氣”等環保治理設施。但是,許多企業在這項工作中顧此失彼,只顧滿足環保要求,沒有充分辨識和評估安全風險、落實安全措施、加強安全管理,致使環保治理設施投用后生產安全事故頻發。2016年以來,全省化工企業新建或者改造環保治理設施投用環節共發生事故7起、死亡15人。2017年12月19日,濰坊市昌樂縣山東日科化學股份有限公司“煤改氣”設施投用時發生較大火災事故,造成7人死亡、4人受傷。今年1月淄博市臨淄區源豐達工貿有限公司也發生了環保除塵設施的爆炸起火事故。對此,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切實加強對環保治理設施的安全監管。一要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各市、縣(市、區)政府要組織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市場監管和行政審批等部門,對本地區化工、醫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生產、儲存裝置的環保治理設施進行排查,摸清已投用的數量、分布、運行安全情況和在建、擬建狀態,今年6月底前由市、縣(市、區)有關部門分別建立臺賬,并報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匯總成冊。二要組織開展安全評估。各市、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和督促企業聘請安全專家或者委托安全技術服務機構、設計單位,對企業已投用、已建成擬投用的環保治理設施進行安全評估;凡未進行安全評估及經評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責令企業立即停止使用、進行改造,直至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三要加強監督檢查。各市、縣(市、區)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企業環保治理設施安全和環保審批情況以及安全評估、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將環保治理設施的投用納入永久性重大變更管理,嚴格安全風險評估和工藝技術、設備以及操作過程的變更控制、安全驗收等步驟。環保治理設施工程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設計、施工和監理,相關工藝、設備、電氣和自控等,必須符合安全標準要求。
二、加強停產停業和復產復工企業的安全監管。化工、醫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停產停業后,一些危險物料長期滯留在裝置設施中,極易腐蝕泄漏引發火災、爆炸和中毒事故。今年2月26日,菏澤市巨野縣致發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的火災,就是企業事故車間長期停產、設備內存有較多可燃物料造成的。各市、縣(市、區)政府要組織應急管理、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和市場監管等部門,全面掌握本地區化工、醫藥和危險化學品企業停產停業和擬復產復工的情況,及時更新和建立臺賬,加強對這些企業的監督檢查。一是對于企業長期停產停業和部分裝置設施長期停用的,要督促和檢查企業,清空和置換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內的危險物料;庫(罐)區儲存的危險物料確實不能清空的,要確保其安全設施、監測監控系統完好運行,同時加強值班值守,嚴格巡回檢查,做好停產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對于企業暫時停產停業的,要督促和檢查企業,制定和落實安全風險控制方案,必要時退料、清洗和置換,確保停產停業期間的安全。三是對于停產停業后準備復產復工的,要督促和檢查企業,嚴格執行化工裝置開停車、檢維修等重大活動報備制度,認真開展問題隱患自查自改,按照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等危險化學品特殊作業規范、各種設備檢維修安全規程,做好設備檢維修工作,按照《化工裝置安全試車工作規范》和《化工裝置安全試車十個嚴禁》,落實生產、儲存裝置開車投用的安全規定和程序。凡因發生事故或者存在重大隱患等被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的,要嚴把企業復產復工驗收關,對驗收不合格的要及時下達整改指令,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未經驗收擅自復產復工行為。
三、加強港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安全監管。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定,港區內的危險化學品企業分別由應急管理、交通運輸部門負責安全監管。全省沿海7個市及相關縣(市、區)應急管理、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加強港區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和儲存企業的安全監管。在此基礎上,應急管理和交通運輸部門要聯合建立港區內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情況通報制度,及時了解和掌握所有企業生產、經營和儲存的產品品種、儲存數量、儲運安全要求和應急救援知識,加強信息共享和協作配合,并探索建立一體化的應急救援機制,嚴密防控港區安全風險。要組織和督促港區內企業,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安全管理方式方法以及相關危險化學品儲存、裝卸和運輸等作業情況的交流會商,提高港區內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整體水平。
四、扎實做好關閉、轉產和解散企業裝置設施的處置工作。近幾年,通過中央和地方各級環保督查、全省化工產業安全生產轉型升級等行動,我省2000多家化工企業先后關閉、轉產或者解散。這些企業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和使用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特別是架空、埋地管道(有些甚至跨越公共區域),如果退料和清洗、置換不徹底,又長期閑置、盲目拆除或者流入市場,極易引發火災、爆炸和中毒事故。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規定,組織應急管理、工業和信息化、交通運輸、生態環境等部門和公安機關,全面摸清本地區化工、醫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關閉、轉產或者解散后的處置情況,今年6月底前由市、縣(市、區)有關部門分別建立臺賬,并報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匯總成冊。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會同生態環境部門和公安機關,對企業處置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督促企業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其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轉讓,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執行),不得丟棄危險化學品。企業應將處置方案報所在地縣級政府應急管理、工業和信息化、生態環境部門和公安機關備案。對企業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妥善處置其裝置設施以及庫存的危險化學品或者丟棄危險化學品的,未依照規定將處置方案報有關部門備案的,分別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堅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企業確實無力處置的,所在地縣級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制定安全、妥善的處置方案,盡快進行處置,徹底消除遺留風險。
五、嚴肅事故調查處理,嚴懲危害生產安全犯罪。對于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按照事故調查有關規定,盡快查清事故原因,對有關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具體工作中要把握好,崗位一線職工發生的違規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問題,除非主觀故意,都有企業安全管理的責任,也要依法追究企業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責任。要認真執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5〕22號)和省政府法制辦、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山東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辦法》(魯府法發〔2018〕24號),對發生安全事故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的、直接經濟損失一百萬元以上的、其他造成嚴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以及其他涉嫌犯罪的情形,堅決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對今年以來發生的事故,有關市、縣(市、區)要查清和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凡不予追究刑責的,市、縣(市、區)政府要向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提交書面報告,說清不予刑事追究的理由。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要會同省相關司法機關,對2018年以來全省各地發生事故的刑事責任追究情況進行調查、追溯,督促各地嚴肅責任追究,充分發揮刑法震懾作用。
六、持續強化煙花爆竹各環節安全監管工作。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深刻吸取去年以來省內外發生的煙花爆竹事故教訓,認真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2019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情況的通報》(安委辦函〔2019〕13號)要求,結合《關于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打非”和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魯安辦發〔2019〕10號)部署,組織和督促有關部門和轄區內各縣(市、區)政府,持續做好節后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深化煙花爆竹經營安全專項整治,切實加大排查打擊非法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力度,嚴格規范煙花爆竹經營場所周邊燃放活動,確保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平穩。
各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要將以上六項工作落實情況形成書面材料,經市政府分管領導審閱簽字后,連同相關匯總臺賬,于2019年6月30日前報送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聯系人:呂光生;聯系電話:0531-81792252,81792208(傳真);電子郵箱:whc805@163.com。
請各市迅速將本通知傳達至本市有關部門和轄區內各縣(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所有化工、醫藥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附件: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2019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情況的通報
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