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炮零售監管將出臺新規
發布時間:2017-06-25 17:24:00 點擊:0次
瀏陽日報訊(記者喻彬彬)6月22日至23日,國家安監總局、公安部相關負責人及有關專家一行來瀏,調研煙花爆竹經營和燃放安全管理、煙花生產用國儲退役單基藥安全監管等工作。
調研組一行實地調研查看了瀏陽的煙花爆竹零售店、經營公司、單基藥加工企業、運輸企業等單位,并組織7省市相關負責人、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負責人召開了煙花爆竹安全調研工作座談會,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經營環節安全監管的通知》(討論稿)、單基火藥規范管理等問題進行座談。
會議指出,要深化煙花爆竹經營專項治理,嚴格落實煙花爆竹流向登記制度,規范經營場所周邊煙花燃放行為。《通知》(討論稿)對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場所實用面積、允許存放最大藥量、選址、外部距離、零售形式、平面布置、建筑與結構、消防、視頻監控、安全管理等方面都進行了明確規定。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吳敏建議,要通過簡單可行的有效措施,重點監管煙花爆竹生產、銷售、運輸、打非等核心環節;在煙花爆竹監管政策方面,由總局出臺大綱,各省再依據大綱制定符合地方實際情況的管理細則。
市政府副調研員唐強躍參加活動。
調研組一行實地調研查看了瀏陽的煙花爆竹零售店、經營公司、單基藥加工企業、運輸企業等單位,并組織7省市相關負責人、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負責人召開了煙花爆竹安全調研工作座談會,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經營環節安全監管的通知》(討論稿)、單基火藥規范管理等問題進行座談。
會議指出,要深化煙花爆竹經營專項治理,嚴格落實煙花爆竹流向登記制度,規范經營場所周邊煙花燃放行為。《通知》(討論稿)對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場所實用面積、允許存放最大藥量、選址、外部距離、零售形式、平面布置、建筑與結構、消防、視頻監控、安全管理等方面都進行了明確規定。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吳敏建議,要通過簡單可行的有效措施,重點監管煙花爆竹生產、銷售、運輸、打非等核心環節;在煙花爆竹監管政策方面,由總局出臺大綱,各省再依據大綱制定符合地方實際情況的管理細則。
市政府副調研員唐強躍參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