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安全生產工作不力將被“約談”實行“一票否決”制考核
發布時間:2016-12-23 17:43:05 點擊:0次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山東省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及2016年度市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細則》。這“一個制度、一個辦法、一個細則”的出臺,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高度重視,是推動各級政府及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的重大舉措。
今天下午,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副主任、省安監局副局長趙衛東和省安監局綜合處處長彭愛田解讀《山東省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以下簡稱《巡查制度》)、《山東省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及2016年度市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細則》(以下簡稱《考核辦法和細則》)這兩個文件。
每兩年對各市安全生產工作全部巡查一遍
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副主任、省安監局副局長趙衛東在發布會上介紹說,《巡查制度》確定每兩年對各設區的市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全部巡查一遍,每個市巡查時間原則不少于一個月,主要是查問題、促整改。
政府安委會按照工作需要組織3-5個巡查組,每組6-8人,組長和副組長各1名。巡查組由組長、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專家組成。巡查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由現職或近期退出領導崗位、熟悉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廳級干部擔任,副組長由從事安全監管的現職處級干部擔任。巡查組組長、副組長和工作人員,根據每次巡查任務確定。
根據山東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明確了9個方面的巡查內容,即:重點巡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和中央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情況;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和省政府安委會工作安排情況;屬地監管責任落實、行業監管責任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規劃、職業病防治規劃制定和實施情況;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情況;加強基礎建設,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情況;全面推進安全生產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情況;依法依規調查處理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省政府安委會部署的其他事項等。在巡查方式上,主要采用聽取匯報、列席會議、查資料、開座談會、隨機抽查、受理來信來電等方式進行。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制定年度巡查工作方案,提前告知被巡查地區。在每輪巡查工作開始前,組織巡查組成員集中培訓。各巡查組應當在對一個地區巡查工作結束后15日內,向省政府安委會呈報巡查工作報告。
《巡查制度》還確定了兩項工作機制,一個是開展重點約談工作。在巡查中,要根據安全生產工作不同情況對地方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明確整改意見并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及時報告落實情況。第二個是實行閉環管理。各巡查組對所有巡查工作過程都要做好記錄,所有問題的處理都要實行閉環管理。巡查工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府規章和黨風廉政規定,嚴守工作紀律等。
安全生產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
《考核辦法和細則》確定對各市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進行9個方面考核重點,分別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健全責任體系、推進依法治安、完善體制機制、強化風險管控、加強基礎建設、推進社會共治、創新應急管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考核設置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級。為便于同國務院考核辦法、細則相銜接,細化工作分解和落實,對省直有關部門實行百分制,對各市政府實行千分制。900分以上為優秀,800分以上900分以下為良好,600分以上800分以下為合格,600分以下為不合格。
同時,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對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市政府按不合格評定。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予以表揚。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責令其在考核結果通報后一個月內,制定整改措施,向省政府安委會書面報告。考核結果將抄送省委組織部、省文明辦、省綜治辦,并向社會公開。(山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
今天下午,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副主任、省安監局副局長趙衛東和省安監局綜合處處長彭愛田解讀《山東省安全生產巡查工作制度》(以下簡稱《巡查制度》)、《山東省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辦法及2016年度市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細則》(以下簡稱《考核辦法和細則》)這兩個文件。
每兩年對各市安全生產工作全部巡查一遍
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副主任、省安監局副局長趙衛東在發布會上介紹說,《巡查制度》確定每兩年對各設區的市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全部巡查一遍,每個市巡查時間原則不少于一個月,主要是查問題、促整改。
政府安委會按照工作需要組織3-5個巡查組,每組6-8人,組長和副組長各1名。巡查組由組長、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專家組成。巡查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由現職或近期退出領導崗位、熟悉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廳級干部擔任,副組長由從事安全監管的現職處級干部擔任。巡查組組長、副組長和工作人員,根據每次巡查任務確定。
根據山東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明確了9個方面的巡查內容,即:重點巡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和中央領導批示指示精神情況;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和省政府安委會工作安排情況;屬地監管責任落實、行業監管責任落實情況;安全生產規劃、職業病防治規劃制定和實施情況;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情況;加強基礎建設,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情況;全面推進安全生產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情況;依法依規調查處理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省政府安委會部署的其他事項等。在巡查方式上,主要采用聽取匯報、列席會議、查資料、開座談會、隨機抽查、受理來信來電等方式進行。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制定年度巡查工作方案,提前告知被巡查地區。在每輪巡查工作開始前,組織巡查組成員集中培訓。各巡查組應當在對一個地區巡查工作結束后15日內,向省政府安委會呈報巡查工作報告。
《巡查制度》還確定了兩項工作機制,一個是開展重點約談工作。在巡查中,要根據安全生產工作不同情況對地方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提出明確整改意見并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及時報告落實情況。第二個是實行閉環管理。各巡查組對所有巡查工作過程都要做好記錄,所有問題的處理都要實行閉環管理。巡查工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府規章和黨風廉政規定,嚴守工作紀律等。
安全生產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
《考核辦法和細則》確定對各市政府和省直有關部門進行9個方面考核重點,分別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健全責任體系、推進依法治安、完善體制機制、強化風險管控、加強基礎建設、推進社會共治、創新應急管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考核設置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級。為便于同國務院考核辦法、細則相銜接,細化工作分解和落實,對省直有關部門實行百分制,對各市政府實行千分制。900分以上為優秀,800分以上900分以下為良好,600分以上800分以下為合格,600分以下為不合格。
同時,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對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市政府按不合格評定。對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予以表揚。對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責令其在考核結果通報后一個月內,制定整改措施,向省政府安委會書面報告。考核結果將抄送省委組織部、省文明辦、省綜治辦,并向社會公開。(山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