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監局《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07-01-17 00:00:00 點擊:0次
山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文件
魯安監發〔2007〕17號
轉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關于開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生產
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監局:
現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2007〕2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省局《關于開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魯安監發〔2007〕13號)要求,認真貫徹執行。
檢查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1、企業自查。自通知下發之日起,至1月20日。
2、縣(市、區)安監局普查。1月21日至1月31日。
3、市安監局抽查。2月1日至2月13日。
期間,省局將對各市、縣(市、區)檢查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各市安監局在檢查活動中,要認真填寫《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生產抽查情況記錄表》,如實記錄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并跟蹤督促企業落實整改。要及時匯總整理本市檢查工作情況,認真總結好的經驗和做法、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對策和措施,并填寫《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抽查工作情況匯總表》,于2月13日前報送省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