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2009年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2009年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
安監總廳管三〔2009〕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有關直屬事業單位、社團組織:
按照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部署,圍繞扎實開展“三項行動”和切實加強“三項建設”的要求,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09年工作要點》(安監總政法〔2009〕18號文件印發)的安排,2009年全國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加快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加強對基層安全監管工作的指導,制定和實施安全發展規劃,嚴格安全準入條件,全面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企業開展本質安全化改造,提升危險化學品領域和煙花爆竹行業整體安全生產水平,努力保持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的繼續穩定好轉。現將2009年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重點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積極推進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技術標準體系建設
1.《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修訂后,組織開展宣傳貫徹活動,做好配套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制定與修訂工作,研究確定危險化學品使用許可范圍。開展地方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法制建設工作經驗交流。
2.制定《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計導則》、《煙花爆竹目錄》等安全技術和管理標準。宣傳貫徹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特殊作業安全管理標準和新修訂的《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范》(GB50161)、《煙花爆竹勞動安全技術規程》(GB11652)等安全技術和管理標準。
二、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
1.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做好許可證的延期和換證工作。在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和換證過程中,督促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排查和治理安全隱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對不具備許可證延期條件或者沒有完成重大隱患整改的企業,一律不予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或換證手續。
2.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許可和試生產(使用)方案備案工作,開展經驗交流,提高工作水平。加強化工(含化學制藥)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管工作,依法查處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建設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