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煙花爆竹經營環節安全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煙花爆竹
經營環節安全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
安監總明電〔2010〕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最近,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開展了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督查,發現煙花爆竹經營環節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些地區部分批發企業和零售點違規銷售禮花彈等A級產品;有的生產企業受經濟利益驅動,違規將A級產品標稱為B級產品出售;一些?。▍^、市)交界地帶,跨行政區域非法經營、運輸煙花爆竹現象嚴重。上述問題務必引起高度重視。春節將至,為切實加強煙花爆竹經營環節安全監管工作,進一步整頓規范煙花爆竹經營行為,消除煙花爆竹經營環節存在的隱患,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組織開展一次經營環節(特別是禮花彈等A級產品流向)的安全檢查。對違規向煙花爆竹零售點供應A級產品的批發企業以及銷售A級產品和非法產品的零售點,一律依法從嚴處罰,直至吊銷經營許可證、依法予以取締。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應嚴格按照《煙花爆竹流向登記通用規范》(AQ4102—2008)要求,建立產品購買、銷售登記制度,認真登記相關內容。要切實加強對煙花爆竹零售點安全條件的審查,嚴格實行專店經營,并防止出現集中、連片經營煙花爆竹現象。
二、加強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產品銷售的監督管理。要督促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加強自律,堅決杜絕生產企業將A級產品標稱為B級及以下產品出售的現象;要求生產企業健全產品購銷合同等相關管理制度,簽訂產品銷售合同時必須查驗購買企業的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嚴禁向無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的單位銷售煙花爆竹,嚴禁向未取得A級產品經營許可的批發企業銷售A級產品;發貨時,還應查驗產品運達地公安機關批準的運輸許可證,發現無運輸許可證或運輸許可證載明事項與實際不符的,不得發貨。
三、要從嚴審批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經營范圍。對經營區域內無專業燃放企業、A級產品無明確合法銷售渠道以及不具備相應倉儲設施條件的批發企業,一律不得許可其經營A級產品;已經許可的,要立即糾正,撤銷相關許可內容。
四、持續保持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的高壓態勢。各地安全監管部門要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加大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力度。同時,要加強地區間的協調配合,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地要盡量查明非法產品的來源,并向來源地通報情況;接到情況通報的地區,要積極配合協查,依法打擊本地區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依法處罰本地區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