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省集中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省集中開
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魯安明電〔2014〕9號
各市人民政府,省有關部門,各中央駐魯企業、省管企業:
按照國務院安委會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制定的《全省集中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己經省政府領導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8月3日全省安全生產緊急電視會議和8月12日全省“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視頻會議的要求及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并參照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山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4年8月12日
全省集中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近年來,各級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持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取得明顯成效。但是,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依然是當前事故多發的重要原因。為進一步深化“打非治違”,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據國務院安委會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今年8月至12月底在全省集中開展以“六打六治”為重點的“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嚴厲追責“四個一律”的執法措施,集中打擊、整治一批表現突出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防止因非法違法行為造成的事故,促進我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重點內容
突出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有色、涉氨企業、油氣管道、城市燃氣、道路交通、海上交通、漁業生產、建筑施工、消防、民爆器材、職業衛生、特種設備等重點行業領域,集中開展“六打六治”:打擊礦山企業無證開采、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行為;整治圖紙造假、圖實不符問題。打擊破壞損害油氣管道行為;整治管道周邊亂建亂挖亂鉆問題。打擊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及冶金有色、涉氨企業、職業衛生、特種設備等領域違法違規行為;整治危險化學品無證經營、充裝、運輸,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非法改裝、認證,違法掛靠、外包,違規裝載等問題;煙花爆竹、民爆器材企業超員、超量、超范圍生產經營等問題;冶金有色、涉氨企業和職業衛生、特種設備等方面違反規程標準等突出問題;打擊建設工程無資質施工行為;整治層層轉包、違法分包問題;打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運輸非法營運行為;整治客車客船無證經營、超范圍經營、掛靠經營及超速、超員、疲勞駕駛和長途客車夜間違規行駛等問題;漁業領域違法生產等問題。打擊“三合一”、“多合一”場所等消防非法違法行為,整治違規住人、消防設施缺失損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閉等問題。
煤礦領域,打擊無證開采、證照失效生產、超層越界開采行為,整治圖紙造假、圖實不符等故意隱瞞作業地點和提供虛假資料的問題;打擊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產行為,整治開拓布局、開采順序不合理和超核準數量布置采掘工作面的問題;打擊使用淘汰設備、工藝和非防爆、非阻燃設備違規入井行為,整治機電運輸設備使用、維修、檢測不規范和安全保護裝置不完好的問題;打擊通風、防塵、排水系統不健全組織生產行為,整治通風、防塵、探放水措施不落實的問題;打擊開采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孤島煤柱等應力集中區行為,整治防沖監測預警不到位、防沖措施不落實的問題;打擊借整合、改造、擴建之名突擊生產或停產整頓期間擅自組織生產行為,整治不按設計和時限整合、改造、擴建的問題。
非煤礦山領域,打擊礦山企業沒有取得《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和《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從事采礦行為,或者雖然取得上述證照但已超過有效期仍然生產以及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進行采礦的;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操作人員沒有取得資格證而上崗的。整治露天礦山地形地質圖、礦山地質剖面圖、礦區總平面布置圖,地下礦山礦區總平面布置圖、井上井下工程對照圖、礦山井下主要水平平面布置圖、礦井通風系統圖,尾礦庫周邊環境圖、尾礦庫平面布置圖、排洪系統縱剖面圖等圖紙造假、圖紙與實際不符問題;打擊沒有取得非煤礦山施工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而施工或者其施工資質等級與所承包的礦山工程不相符,整治層層轉包、違法分包問題。
危險化學品領域,嚴厲打擊查處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關閉取締后又擅自生產、經營、建設的;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違法違規進行項目建設的;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違反規范要求實施八項危險作業的;危險化學品管道未依法取得許可,與居民區、學校等公共場所及建筑物、構筑物、鐵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設施、通訊設施、軍事設施、電力設施的安全距離不足及非法占壓的。重點治理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的企業,自動控制、緊急停車、安全聯鎖裝置未裝備或不完善的;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相關生產、儲存裝置工藝、設備管理不到位,應急救援設施配備不足的;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破土、臨時用電、高處、吊裝、抽堵盲板、設備檢修等危險作業執行安全規范不嚴格,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作業前的風險分析、作業許可管理、作業過程監督等不到位的;涉及重大危險源的企業,安全管理、安全技術和監控、應急等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化工裝置試生產、開/停車,落實各項安全條件和措施要求不到位的;化工生產工藝、設備、儀表、電氣、公用工程、備件、材料、化學品、生產組織方式和人員等發生變化未納入變更管理的,未制訂變更管理制度、嚴格申請、審批、實施和驗收的,變更前、變更過程中和變更后的各項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外來施工隊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單位的資質審核不嚴格,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不到位,施工過程安全監督不到位,外來施工隊伍未納入本單位安全管理體系,統一標準、要求、管理的;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運行的標志設置不齊全,日常巡護、定期檢測與維護不到位,監測與監控、自動控制和安全聯鎖等安全設施和措施不完善,事故應急管理缺失,轉產、停產、停止使用的管道未采取措施妥善處置,敷設在江、河、湖泊或者其他環境敏感區域未采取強化措施的;化學品罐區安全管理七項具體要求落實不到位的。
煙花爆竹領域,重點檢查和打擊治理超員、超量、超范圍生產經營或擅自改變工(庫房)用途以及許可證過期后繼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違法將企業或某個生產品種轉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以及多股東各自組織生產經營的;從業人員未經培訓合格上崗作業以及從業資格證書過期的。
冶金有色和涉氨領域,重點整治粉塵企業廠房違規設置在危房或違章建筑內;沒有按照國家規程標準要求,配齊通風、防火防爆設備設施、滅火器材和獨立除塵裝置;產塵點沒有裝設吸塵罩;沒有建立清潔制度;作業人員沒有穿著阻燃材質的工作帽和衣褲;沒有對從業人員進行粉塵防爆教育培訓;沒有制訂針對粉塵爆炸事故的應急預案,加強培訓和演練。集中整治涉氨制冷企業設計不規范,違規設計、違章建設;液氨使用存在安全隱患;包裝間、分割間、產品整理間等人員較多生產場所沒有形成間接制冷系統或其他安全制冷方式;使用快速凍結裝置的企業沒有采取安全防控措施;特種作業人員沒有經培訓合格后上崗作業等行為。
油氣管線,嚴厲打擊管道打孔盜油違法行為;嚴肅查處在管道周邊亂建、亂挖、亂鉆等違法行為;整治管道占壓(安全距離不足)、管道與市政管網交叉聯通、管道穿(跨)越人口密集區等隱患;整治油氣管道安全設施“三同時”不落實,“帶病”投產運行。
城市燃氣,查處違法燃氣工程建設行為,對近兩年新建燃氣工程項目建設程序是否合法,設計、施工、監理程序是否規范,以及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等情況進行認真檢查,重點查處違法違規建設的各類燃氣汽車加氣站、儲配站、輸配管網等設施和各類用戶設施。查處無證經營、超許可證范圍經營的行為,取締無證經營的燃氣汽車加氣站和液化氣儲配站、瓶裝供應站點、瓶組氣化站;嚴厲打擊向未取得許可證的企業和個人提供經營性氣源的行為;打擊倒罐倒氣、摻混二甲醚等的非法供氣站點。繼續深入開展燃氣隱患排查整改,要在前期隱患整治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抓好灰口鑄鐵管、燃氣管線違章占壓、高壓燃氣管道穿越城市4級地區等燃氣隱患的整改,力爭按期完成整改任務。
道路交通領域,交通運輸企業層面,打擊運輸車輛非法營運行為,整治無經營許可、證照不全或無效經營,超許可范圍經營,掛靠經營;營運駕駛員等從業人員無從業資格證上崗;營運車輛超限、超員、超載、超速運輸;車站不按規定執行“三不進站六不出站”規定;客運車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途中違規上下客,夜間違規行駛,疲勞駕駛;不按規定安裝使用車輛衛星定位裝置;非法改裝危險品運輸車輛,非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道路交通路面執法,一是打擊非法裝載危化品出站上路違法行為。加大危化品運輸車通行秩序整治力度,嚴查危化品運輸車不按規定線路行駛、超速、超載、疲勞駕駛、未按規定懸掛或噴涂車身反光標識和警示標志、沿途非法裝卸危化品等交通違法行為,堅決將隱患消除在出發地、上路前。配合交通運輸、安監部門對本地區所有危化品裝載和發貨的企業、場站、處所危化品運輸車出發上路前裝載合法狀況進行清查,嚴厲查處無有效從業資格證、行駛證、駕駛證的“三無”車輛、駕駛人、押運員非法運輸行為,嚴厲查處“大罐小標”等違法行為。二是集中治理客運車輛“三超一疲勞”嚴重違法。針對客車道路交通事故特點和運行規律,最大限度地將警力、警車、測速設備等投入到路面,并充分利用公路監控系統、緝查布控系統等,綜合采取定點測速、流動測速、區間測速等手段,嚴查超速違法行為,特別要嚴格落實客運車輛夜間限速的規定,確保不超過日間限速的80%。要嚴查客運車輛疲勞駕駛行為,發現有疲勞駕駛嫌疑的,要及時引導至安全地點進行休息,確保駕駛人連續駕車日間不超過4小時、夜間不超過2 小時。要嚴格落實客運車輛停車登記檢查制度,嚴查客車超員違法,發現超員違法的,一律卸客轉運,并對駕駛人予以嚴格處罰,并通報交通運輸部門依法予以懲處。
水上交通領域,打擊船舶、船員未持有法定證書,整治船舶、船員偽造證書;打擊船舶“四超”(超載、超員、超速、超航區航行),整治低標準營運船舶;打擊海上非法客運,整治沿海旅游船舶違章營運;打擊船舶非法載運危險貨物,整治船舶載運危險貨物謊報、瞞報;打擊船舶非法施工作業,整治海上違法砂石運輸。整治水上運輸企業營運船舶超限超載、不適航、大船小證、違章航行;非客運船舶違法載人的;渡口渡船非法經營等問題。
漁業生產領域,打擊治理“三無”漁船違法從事漁業生產以及套牌、假船牌、涂改漁船船名號等違法行為的;漁港安全、消防設施以及漁船救生、通訊、消防、號燈號型燈安全設備配備不齊和適航質量不合格的;船員無證上崗、未按規定配備職務船員的;漁船修造和船用產品生產企業未持合法資質和未經合法審批手續進行修造漁船的;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在限期內未整改治理的;漁船非法載客、違規載貨的;漁船未按規定安裝和開啟使用信息終端的;漁業安全隱患督導檢查查出問題的整治情況;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漁業生產行為。
建設施工領域,重點打擊不辦理施工許可、安全監督等法定手續擅自開工的;不具備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的,以及出租、出借資質證照的;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擅自進行施工活動的;瞞報安全事故的,以及對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限期整改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參與違法違規工程建設的;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工程監理人員未經培訓、無證上崗的。集中整治將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單位的,或肢解發包、違法分包和轉包工程的;隨意壓縮合理工期,不及時支付或扣減安全生產管理費用,干涉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正常建設管理活動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不按規定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不按要求組織專家論證,建筑起重機械不按規定進行備案的;施工現場組織管理混亂,違反安全生產規程,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以及施工工藝、技術裝備、防護設施、作業環境等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等責任主體對行業監管部門和監理單位下達的隱患整改通知,不履行相關職責、不認真進行整改的,以及責令停工整改項目未經復查驗收擅自復工的。
消防領域,以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單位、“三合一”和“多合一”場所為重點,集中整治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不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未持證上崗、業務不熟練、脫崗漏崗等問題。集中整治人員密集場所違反消防技術標準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數量不足或者嚴重堵塞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等問題。按照公安部《人員住宿與生產經營貯存合用場所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督促違規場所將人員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徹底分離,拆除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爆破器材領域,國防科工部門負責的民用爆破器材,重點打擊生產企業“四超”(超員、超量、超時、超產)和“三非”(非法生產、非法經營、非法建設)行為,整治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及違反勞動紀律問題。公安部門負責的爆炸物品,重點打擊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爆炸物品及易制爆物品;郵寄爆炸物品或者在托運、寄遞貨物、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爆炸物品;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非法攜帶爆炸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等涉爆違法犯罪行為。重點整治販運爆炸物品的物流、寄遞渠道;易滋生涉爆源頭隱患的煤礦、非煤礦山開采以及交通、水電、市政等基礎設施施工建設;民爆物品儲存庫安全隱患;爆破作業安全隱患;易制爆物品安全管理隱患;非法制販、私拿私藏爆炸物品違法犯罪活動。
職業衛生領域,強化高危粉塵、高毒物品職業病危害治理,深入開展冶金有色企業和水泥、石材加工企業粉塵治理,對不具備職業衛生條件的企業,提請當地政府依法進行關閉。強化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執法,突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行業領域以及曾經發生過職業病危害事件的行業領域,重點查處沒有建立職業衛生責任制、沒有向安監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因素、建設項目沒有開展職業衛生“三同時”、工作場所沒有設置職業病防護設施、沒有在職業病危害嚴重崗位設置警示標識、沒有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定期檢測、沒有為勞動者提供合格個體防護用品、沒有按規定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等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查處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非法檢測評價行為,推進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全面提高服務機構質量和水平。
特種設備領域,打擊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無證充裝行為,整治充裝不合格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問題;打擊特種設備安裝無資質施工行為,治理層層轉包、非法分包問題。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圍繞“六打六治”,緊密結合實際,確定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行動的具體內容。
三、時間步驟
專項行動從2014年8月開始,到12月底結束。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和自查自糾階段(8月中旬)。
1.各級各有關部門成立領導機構。在調查摸底基礎上,制定實施方案,層層動員部署,廣泛宣傳發動。
2.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對企業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情況進行全面梳理,將未取得證照或證照過期的企業向社會公告。
3.組織企業認真自查自糾。凡存在重點打擊整治的六類行為的,立即整改,并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自覺接受處理。
(二)集中打擊整治階段(8月下旬-11月底)。
1.組織開展聯合執法。對各類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進行集中打擊和整治。對已公告證照過期的企業進行逐一檢查,仍在生產經營建設的,一律予以關閉取締。對存在六類非法違規行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從嚴從重處理。
2.采取“四不兩直”的方式,對重點地區和單位實施暗查暗訪,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推動專項行動扎實深入開展。
(三)鞏固深化階段(12月)。
1.對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嚴重的地區和單位進行重點督查,對已停產整頓或關閉取締的企業逐一復查,鞏固專項行動成果。
2.各級、各有關部門對開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措施,推動建立常態化“打非治違”工作機制。
四、重點工作措施
(一)實施重大非法違法行為備案督辦制度。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對實施關閉取締、暫扣或吊銷有關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沒收非法所得并按國家規定上限罰款等行政處罰以及應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非法違法行為進行備案,一案一檔,跟蹤督辦。
(二)組織開展跨地區、跨部門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期間,省政府安委會組織各行業領域專項行動牽頭部門組成聯合執法工作組每月組織開展1次,各市、縣級政府每月至少開展2次跨地區、跨部門的聯合執法行動。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對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一律移交司法機關,不能有案不移、以罰代刑。
(三)開展“打非治違”專題行。以暗查暗訪的方式組織開展“打非治違”專題行活動,通過主流媒體適時報道專題行開展情況,選擇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各地區以深化“打非治違”為主題,開展區域性專題行活動;暢通舉報渠道,鼓勵群眾舉報非法違法線索(省有關部門舉報電話見附件2),完善接報和查處機制,并注意保護舉報人相關權益。
(四)嚴格實施“黑名單”制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存在嚴重非法違法行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違法行為導致事故的企業列入“黑名單”,及時向社會公告并通報相關部門,在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用地審批、證券融資、銀行貸款等方面嚴格限制,并在各類考核中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
(五)開展典型案例公開審判和約談警示。配合公檢法機關,對企業存在嚴重非法違法行為或因非法違法行為造成重特大事故等典型案例進行公開處理、審判,強化教育和震懾。對專項行動組織開展不力或行動期間事故多發的地區,逐級開展約談警示。發生重大事故或發生2起較大事故的地區,省政府安委會將約談市、縣級政府分管負責同志。
(六)實行“一案雙查”制度,嚴格責任追究。專項行動期間,同一企業1個月內發現2次嚴重非法違法行為的,一律予以關閉,并嚴肅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因此導致事故的,在追究企業及其負責人責任的同時,依法追究地方黨政負責人的責任。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要求,加強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對“打非治違”工作的組織領導,將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納入各地區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加強過程監督,推動責任落實。
(一)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在省政府領導下,由省政府安委會統一組織開展。省政府安委會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名單附后),辦公室設在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專項行動的具體組織、協調、調度、督查、宣傳、落實等工作。各級各有關部門都要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工作機構,切實加強本地區、本行業領域的組織領導,推進專項行動扎實開展。
(二)各重點行業領域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
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省有關部門按照職責抓好本行業、本領域專項行動各項工作。煤礦領域由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省煤炭局組織實施實施;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有色、涉氨企業、職業衛生等領域由省安監局負責;油氣管道由省經信委、省油區辦負責組織實施;道路交通路面執法、消防、爆炸物品等領域由省公安廳牽頭負責;交通運輸企業層面由省交通運輸廳牽頭負責;海上交通由山東海事局牽頭負責;漁業生產領域由省海洋與漁業廳牽頭負責;建筑施工、城市燃氣領域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牽頭負責;民爆器材領域由省國防科工辦牽頭負責;特種設備領域由省質監局牽頭負責。其他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單位要針對本行業領域存在的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明確細化重點打擊和整治內容,深入開展專項行動。
(三)有關職能部門的職責分工。
公安部門加強與行政執法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工作聯系,對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介入,并依法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對暴力抗法行為要嚴厲打擊。
國土資源部門結合土地礦產衛片執法檢查,嚴格依法查處礦山領域無證開采、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采礦等違法違規行為。
工商部門負責對有關部門撤銷許可的企業,依法督促其辦理變更經營范圍或注銷登記;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取締未經安全生產(經營)許可的企業。
宣傳、新聞出版廣電等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專項行動的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
各級政府負責組織開展本地區專項行動,存在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行業領域,地方政府應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出現推諉扯皮現象。
六、有關要求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以嚴上加嚴、細上加細、實而又實的作風,認真組織開展好這次專項行動。各級各部門、各重點行業領域專項行動牽頭組織單位要依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具體實施方案,于8月底前報送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專項行動結束后,要認真總結,于12月20日前將專項行動總結報告報送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聯系電話:0531-81792183;電子郵箱:sdsajjzhc@163.com。)。
附件1:省政府安委會“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 長:鄧向陽 副省長
副組長:徐珠寶 省長助理
周魯霞 省政府辦公廳副巡視員
李世瑛 省安監局局長
成 員:李建軍 省委宣傳部副部長
任建軍 省公安廳副廳長
安勇堅 省經信委副主任
張慶坤 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李興軍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副廳長
江 成 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
魯小兵 省海洋與漁業廳副廳長
關衛華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副局長
向維凱 省工商局副局長
張閩生 省質監局副局長
張增勝 省安監局副局長
王超英 省國防科工辦主任
郭相忠 省油區辦副主任
任衷平 省煤炭局副局長
劉學平 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總工程師
王海宇 山東海事局副局長
省政府安委會“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省安監局),李世瑛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附件2:省有關部門舉報電話
省安監局: 12350
省公安廳:85123318(爆炸物品)、85122122(道路交通)、85124170(消防)
省國土資源廳: 12336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86195253
省交通運輸廳: 85693300(道路運輸) 、85693200(公路管理)、67895270(水路運輸)
省海洋與漁業廳: 86942760
省工商局: 88527753
省質監局: 12365
省國防科工辦: 86675613
省煤炭局: 85685581
省油區辦:86908096
山東煤監局: 85686222
山東海事局 :0532-86671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