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4期 如何認識社會組織的社會性
有序發展社會組織,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管理中的積極作用,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一個重要問題。“十二五”規劃綱要強調,要“堅持培育發展和管理監督并重,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發揮其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作用”。當前,有序發展社會組織,有效發揮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需要充分認識社會組織的社會性。社會性是社會組織區別于其他類型組織的重要標志,貫穿于其活動全過程。這里所謂的“社會性”,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涵義。
有明確的社會使命與社會關懷。社會組織有明確的社會使命與社會關懷,就是要做到以實現社會公共利益為核心使命和目標取向。公共利益包括“公益”與“共益”兩個層次。“公益”指的是不特定多數人乃至全體人民的利益,具有非排斥性、普遍性等特性。“共益”指的是特定范圍內某些人的共同利益,具有一定的空間屬性與群體特性。“公益”是公共利益的最高層次,“共益”是公共利益的最低層次。不管是“公益”還是“共益”,都具有“利他”的性質,只是受益的對象范圍不同罷了。社會組織只有以實現社會公共利益為核心使命和目標取向,才會更加積極關懷、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管理。需要指出的是,社會組織的運作也需要成本,社會組織在從事社會服務活動過程中可以收取合理的費用,但這些費用不能作為盈余在其成員中進行分配,而應將其再投入到組織活動中去。
滿足特定的社會需求。我國社會組織的發育基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相伴隨的社會轉型,其成長的動力源于人民群眾的社會需求。正是因為人民群眾的多樣性社會需求客觀上需要多元的組織來滿足,才催生出各種社會組織。社會組織也只有站在服務對象的立場、角度去思考問題、開展工作,滿足特定的社會需求,發揮政府難以起到的作用,才能體現自身獨特的社會價值,找到立身之本。因此,不關注社會需求、不能很好滿足特定社會需求的社會組織,是難以長期健康發展的。
采取公開透明的社會化運作方式。社會組織要能夠參與到社會管理中來并有效發揮社會功能,就需要采取公開透明的社會化運作方式,這實際上是對其社會責任、社會使命的檢驗。社會組織采取公開透明的社會化運作方式,最基本的應做到:確保內部信息的公開透明;深入基層社區,在解決實際問題中凸顯社會組織的社會功能,不斷增強社會認知度與美譽度;基于自身社會使命優化組織結構;加強問責、自律等方面建設。目前,我國社會組織發展剛剛起步,一些社會組織在運作方式方面還存在不規范的地方。應從我國社會組織的發展現狀出發,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加強管理監督,推動社會組織采取公開透明的社會化運作方式。
協調各種社會關系。社會組織的生存和發展需要協調好方方面面的社會關系。其中,協調好與政府的關系是極為重要的方面。事實上,社會組織與政府職能轉變存在深刻的互動關系:政府職能轉變為社會組織發育、成長創造社會空間與活動平臺,而社會組織是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承接主體。兩者是相輔相成、良性互動的。社會組織與政府的良性互動與密切合作對滿足人民群眾對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多樣性需求、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保持社會的良性運行具有重要價值。因此,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促進政府與社會組織良性互動,有效開發、運用和發揮社會組織的社會功能,對提升社會管理績效具有戰略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