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1期 理性生產、消費是花炮產業的出路
燃放煙花爆竹是中華民族的習俗,也是傳統文化符號,至今已有千多年歷史,在大眾心中已形成了一種根深蒂固的情結。
過去,在農耕文化的大環境中,煙花爆竹主要用于驅獸驅邪祈福,由于人們居住分散,燃放煙花爆竹的干擾少。現在,隨著城市化高度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居住方式的改變,人們對煙花爆竹消費提出了新的要求。
煙花爆竹是制造歡樂的文化喜慶產品,只有當選擇了安全環保產品,幫助人們營造了一個喜慶、愉悅的環境,才能為人們所接受。如果將其看作是追求刺激的產品,越做越大,安全隱患過大,就會影響社會對煙花爆竹的接受度,煙花爆竹發展方向就會偏離主題,就會為產業發展帶來隱患。
一個很好的例子是,2005年北京等大城市禁改限,很多地方民意調查顯示,絕大多數的民眾支持禁改限,同意保留這一傳統文化。而現在很多地方,無論是部門還是民間,對煙花爆竹限放、禁放的呼聲日益高漲。
因此,在當前形勢下,在煙花爆竹消費和生產過程中,消費者要理性消費,生產企業要理性生產。只有理性消費、生產才符合現代社會發展的步伐以及生活方式,傳統文化才能跟上現代文明前進的步伐,否則,產業就會與人們生活不相容,就會被淘汰。
如何做到理性消費?在城市化高度發展的今天,消費者要選擇安全環保產品,拒絕消費不安全的產品;在氣壓低、空氣流動小、污染嚴重的情況下合理消費;消費者要做到安全文明燃放,要選擇合適的地點(規定的地點)、合適的時間(規定的時間)燃放,即在保證周圍環境安全的前提下,同時也不影響周圍居民的正常的工作、學習和生活。企業理性生產,包括生產更加安全、環保和符合標準的產品。
同時,對煙花爆竹的管理要更加科學化。如當前的新國標將煙花爆竹產品分為 A、 B、 C、 D四級,前面兩個級別的產品為專業燃放類產品,后面兩個級別為個人消費類產品,個人認為,分類標準過于籠統,比如有的適合在農村地區燃放的產品,在城市就不適合燃放等。結合當前國外通用標準和國內實際看,個人消費類產品的分級還應當更加細化,比如分為適合城市街區燃放的、適合城市空曠區燃放的。
在這個基礎上,對產品要有強制認證劃分標準。現在煙花爆竹產品最后歸類,都是由企業確定。如果設立強制性機構認證,從而可以把好產品流入市場的關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