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看待煙花爆竹產品的環保問題
發布時間:2017-06-16 13:19:59 點擊:0次
前言 最近,長沙市和株洲市都在討論是否要禁放煙花爆竹的問題,這兩個全國最著名的煙花傳統主產地都在考慮禁放,不禁讓人對煙花爆竹這一傳統文化的未來感到更加擔憂。與全國其他禁放地區一樣,長沙、株洲兩地考慮禁放的理由就是環保問題。但大家心里都明白,煙花的環保問題本身就是一個偽命題,不過是拿來做幌子而已。本文的目的就是要用實際事實對這個偽命題進行駁斥。
一、煙花爆竹是不是霧霾的元兇
近年來,由于我國環境廣受霧霾困擾,有些媒體、有些政府部門甚至有些市民將矛頭直指煙花爆竹,將燃放煙花爆竹說成是霧霾的元兇之一。那么燃放煙花爆竹是不是霧霾的元兇?
2009年,《科學時報》的一篇報道:北京市環保監測中心的監測數據顯示,2月9日,也就是元宵節那天,北京出現了今年以來最嚴重的污染天氣,空氣質量五級,污染程度達到了重度污染。而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是受到元宵節燃放煙花爆竹和不利氣象條件的雙重影響。
此消息一出,不少人開始產生疑問,為了保持北京潔凈的空氣,是否應該繼續禁止燃放煙花?燃放煙花究竟是否會對大氣造成污染?記者近日采訪了有關專家。
環保專家:污染只是瞬間。“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是存在影響的,但影響時間短暫。”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王躍思博士表示。王躍思告訴記者,為了了解除夕燃放煙花爆竹對北京大氣顆粒中水溶性無機鹽變化特征,2006年1月15日到2006年2月18日春節前后,他們特在北京北郊對大氣可吸入顆粒物PM10進行了為期35天的連續觀測。可吸入顆粒物PM10是我國大多數城市大氣中的首要污染物。觀測結果表明,燃放煙花爆竹使可吸入顆粒物PM10都有大幅度升高,但影響時間短暫。“煙花燃放所產生的污染在大氣污染中,不是起決定性的因素。”王躍思說,煙花燃放所產生的污染一般會在幾個小時內就能消散,今年北京在元宵節當天之所以出現今年以來最嚴重的污染天氣,主要是因為從去年入冬以來北京天氣干燥,加上元宵節當天風速小、大氣層穩定,使大氣污染物擴散條件變差。
無獨有偶,加拿大氣象服務局在2007年的蒙特利爾國際煙花大賽舉辦時,對9次煙花燃放時燃放場周邊空氣中PM2.5顆粒物的含量進行了測試和評估。每天的焰火燃放是從晚上十點開始,十點半結束。從圖上可以直觀的看出,從晚上10點焰火燃放開始,空氣中PM2.5濃度大幅升高,高峰一直持續到10點半焰火結束,到10點40分左右,只過了約10分鐘時間,空氣中PM2.5的濃度又回到正常值。
行業內有人曾經做過這樣的計算:中國每年內銷煙花的產值大概是300億元,如果用100發30mm內徑的組合煙花作為計算單位,則國內總產量大約是2億盆。如果每發按18克藥量計算,一盆組合煙花藥量是1800克,2億盆總藥量為36萬噸,當然這是按最大估值的結果。而中國2015年消費了39.5億噸煤,每年煙花藥物的消耗量不足燃煤的萬分之一。
2015年,中科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張仁健課題組與同行合作,對北京地區PM2.5化學組成及源解析季節變化研究發現,北京PM2.5有6個重要來源,分別是土壤塵、燃煤、生物質燃燒、汽車尾氣與垃圾焚燒、工業污染和二次無機氣溶膠,這些源的平均貢獻分別為15%、18%、12%、4%、25%和26%。
由以上事實可見,中國大地的霧霾真的與燃放煙花爆竹沒有關系。
二、為什么媒體和某些地方政府總抓著煙花不放
既然燃放煙花爆竹并非霧霾的元兇,那為什么會有這么多的媒體和輿論指向煙花爆竹?為什么有些地方政府在治理霧霾過程中總是先拿煙花爆竹開刀?
我們先看看上面提到的中科院專家的研究結果,在霧霾源的構成中,除了二次無機氣溶膠是大氣光化學作用產生的外,其中最大的兩項來源就是工業污染和燃煤,分別貢獻了25%和18%,加起來接近一半。而這兩大貢獻都是來源于我國那些高能耗、低效率的工業產業,這里面既有龐大利益集團的利益,又有很多地方政府的政績,所以媒體不敢惹,地方政府不愿惹。
媒體還有一個共同的特性,就是追逐熱點,既然煙花爆竹是一個熱點,那大家都來追逐這個熱點,只要提到霧霾就千方百計地將其與這個熱點掛上鉤,什么實際事實、根本原因等等,大家都不會去深究。所以煙花爆竹被媒體抓做了冤大頭。
在治理霧霾的過程中,地方政府也看上了煙花爆竹這個冤大頭,感覺到這是一個最容易出政績的突破口。只要一紙文件將煙花爆竹禁掉,政績就出來了。畢竟,與治理那些工業污染相比,禁放煙花爆竹要簡單得多,快得多,理由也充足得多。既然輿論都指向了煙花爆竹,何不順勢而為呢。
今年春節前夕,發生在河南省的禁放風波讓全煙花行業感到震驚。大家都不能理解,為什么河南省有關部門會做出如此草率的決定。其實,只要仔細分析一下這個禁放政策的來源,我們就會不難理解了。2017年1月6日,河南省政府下發了《河南省2017年持續打好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要求到2017年年底,全年空氣優良天數達到200天以上,比2016年的要求多了10天。隨后,省政府與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簽訂了目標責任書,要求以天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確保實現年度改善目標,并明確對未能按時完成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的追究相關領導干部責任。
試想一下,如果每一天都顯得那么關鍵,領導干部會不會想盡辦法減少不良天氣的天數?眼下正值春節來臨,跨年的那兩天的煙花爆竹燃放會不會影響天氣質量呢?如果把煙花爆竹禁掉,而春節期間又很少工業企業開工,豈不是春節期間這幾天的空氣質量就保住了?于是,在“以天保月”的方針指導下,全面禁放煙花爆竹的政策出臺了。按照行政工作的思維邏輯,這樣做也是順理成章的。只是沒有想到,這個政策違背了民意,且程序不合法,所以出臺3天就夭折。
以上分析表明,煙花爆竹行業是被媒體和地方政府拿來做了“替罪羊”。媒體有媒體的生存法則,地方政府也有地方政府的利益取向,作為相對弱小的煙花爆竹行業,也許我們很難去改變這種狀況。但對于那些拿煙花爆竹作為擋箭牌,而對真正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置之不顧,一味將霧霾天氣和pm2.5的禍源指向煙花爆竹的行為,我們應該據理力爭,堅決維護行業的合法利益。
三、怎樣改進煙花爆竹產品的環保性能
那么,燃放煙花爆竹產品到底對環境有沒有污染?有一定影響,我們必須承認這一點。雖然煙花爆竹對環境的污染微小且可控,但由于是消費品,與人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人們對燃放煙花的印象就是“煙霧成天”,自然就會拿它與環境污染聯系起來。
所以,我們煙花爆竹行業也應該在正視這個問題的前提下,積極改進和提升產品的環保性能。在此提出幾點建議:
1.制定客觀合理的燃放政策。眼下,我國城市禁放煙花爆竹的呼聲越來越高。但這種簡單粗暴的禁放是不理智的,也是一種懶政行為。對于一些大城市的核心城區,該禁的還是要禁,但應該留出一定的區域讓老百姓燃放。只堵不疏的全面禁放政策既違反民意,又大幅增加行政成本,且執行效果也不可能到位。我們應該呼吁各地政府學習北京市的限放經驗,根據北京的城市特點,制定一個入京的產品清單,以此限制一些高危高污染的產品進入北京,這樣既滿足了人民群眾過一個歡樂年的需求,又保障了燃放安全和保護了環境。
2.審慎制定環保標準。既然煙花爆竹的環保問題已經提到了議事日程上,我們就不能回避這個問題,煙花爆竹行業的有關標準也必須跟上。但制定有關煙花爆竹環保標準一定要審慎且嚴謹,不能讓環保標準成為有些部門卡死煙花爆竹的工具。應該通過充分的研究和論證,找到煙花產品與環保的平衡點,既要在確保不對環境造成大影響的前提下讓大部分煙花爆竹產品能夠合法存在,又要對那些確實具有較大污染性的產品加以限制,用標準引導煙花爆竹產品向更加環保的方向發展。
3.從工藝上改進現有產品。改進煙花爆竹的污染問題,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辦法還是從我們的產品入手,應該在產品的生產工藝下功夫,通過對生產工藝的改進來提升煙花爆竹產品的環保性。例如,我們可以改進藥物配方,通過配方的優化減少有害氣體排放,降低煙霧和粉塵的排放量;我們可以選用優質原材料,原料的純度越高,制作出來的產品燃放時煙塵最少;我們可以優化制作工藝,淘汰那些容易使產品產生污染的制作工藝,如鞭炮中泥底加固引劑的落后制作工藝等;我們還應加強對消費者的宣傳教育,引導消費者采用正確的方法燃放煙花爆竹。
4.保護和扶持煙花小產品。筆者一直認為,煙花小產品是煙花爆竹行業的根基,煙花爆竹行業就是從眾多的小產品發展起來的,真正的煙花文化是積淀在小產品之中的,而且小產品的生產安全性和燃放安全性比較高,燃放中對環境的污染也最小,更加適應我國安全環保管理政策,是煙花爆竹產品未來的發展之路。但由于小產品的制作技術門檻比較高,人工成本也比較大,過去十多年來大量企業逐漸放棄小產品的開發,都去追逐高利潤的大組合煙花,所以導致小產品的市場萎縮,新產品開發停滯,經營公司下單調貨都很困難。所幸的是行業內很多人又開始重視起小產品,瀏陽51花炮云商更是創辦起小產品的供需服務平臺,為小產品的復興與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怎樣保護和扶持煙花小產品,是一個值得煙花行業大力研究的新課題。
5.大力開發低污染的新產品。煙花行業應該引進高端人才,加強科技投入,大力研發低污染的煙花爆竹新產品,這是解決煙花爆竹污染問題的最直接最有效方法。例如,清華大學畢業的陳江波博士帶領一批高智商人才在瀏陽成立孝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開發出無火藥的電子噴花機,迅速將產品銷到世界各地,這就為我們煙花行業樹立了一個很好的榜樣。
雖然我們反對一些地方政府和媒體對煙花爆竹行業污染問題的偏見,不接受對煙花爆竹行業的各種不公正待遇,但我們自己還是應該正確看待煙花爆竹產品的污染問題。不是霧霾的元兇不等于就沒有污染,應該承認有污染,雖然這種污染對環境的影響只是局部的、短暫的。既然有污染,那我們就有責任加以改進,力爭將污染降到最小。只有這樣,煙花爆竹行業才能樹立起高大的正面形象,人民群眾也會對煙花爆竹更加喜愛。(作者:瀏陽市鞭炮煙花管理局劉東輝)
一、煙花爆竹是不是霧霾的元兇
近年來,由于我國環境廣受霧霾困擾,有些媒體、有些政府部門甚至有些市民將矛頭直指煙花爆竹,將燃放煙花爆竹說成是霧霾的元兇之一。那么燃放煙花爆竹是不是霧霾的元兇?
2009年,《科學時報》的一篇報道:北京市環保監測中心的監測數據顯示,2月9日,也就是元宵節那天,北京出現了今年以來最嚴重的污染天氣,空氣質量五級,污染程度達到了重度污染。而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是受到元宵節燃放煙花爆竹和不利氣象條件的雙重影響。
此消息一出,不少人開始產生疑問,為了保持北京潔凈的空氣,是否應該繼續禁止燃放煙花?燃放煙花究竟是否會對大氣造成污染?記者近日采訪了有關專家。
環保專家:污染只是瞬間。“燃放煙花爆竹對大氣是存在影響的,但影響時間短暫。”中國科學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王躍思博士表示。王躍思告訴記者,為了了解除夕燃放煙花爆竹對北京大氣顆粒中水溶性無機鹽變化特征,2006年1月15日到2006年2月18日春節前后,他們特在北京北郊對大氣可吸入顆粒物PM10進行了為期35天的連續觀測。可吸入顆粒物PM10是我國大多數城市大氣中的首要污染物。觀測結果表明,燃放煙花爆竹使可吸入顆粒物PM10都有大幅度升高,但影響時間短暫。“煙花燃放所產生的污染在大氣污染中,不是起決定性的因素。”王躍思說,煙花燃放所產生的污染一般會在幾個小時內就能消散,今年北京在元宵節當天之所以出現今年以來最嚴重的污染天氣,主要是因為從去年入冬以來北京天氣干燥,加上元宵節當天風速小、大氣層穩定,使大氣污染物擴散條件變差。
無獨有偶,加拿大氣象服務局在2007年的蒙特利爾國際煙花大賽舉辦時,對9次煙花燃放時燃放場周邊空氣中PM2.5顆粒物的含量進行了測試和評估。每天的焰火燃放是從晚上十點開始,十點半結束。從圖上可以直觀的看出,從晚上10點焰火燃放開始,空氣中PM2.5濃度大幅升高,高峰一直持續到10點半焰火結束,到10點40分左右,只過了約10分鐘時間,空氣中PM2.5的濃度又回到正常值。
行業內有人曾經做過這樣的計算:中國每年內銷煙花的產值大概是300億元,如果用100發30mm內徑的組合煙花作為計算單位,則國內總產量大約是2億盆。如果每發按18克藥量計算,一盆組合煙花藥量是1800克,2億盆總藥量為36萬噸,當然這是按最大估值的結果。而中國2015年消費了39.5億噸煤,每年煙花藥物的消耗量不足燃煤的萬分之一。
2015年,中科院大氣物理研究所研究員張仁健課題組與同行合作,對北京地區PM2.5化學組成及源解析季節變化研究發現,北京PM2.5有6個重要來源,分別是土壤塵、燃煤、生物質燃燒、汽車尾氣與垃圾焚燒、工業污染和二次無機氣溶膠,這些源的平均貢獻分別為15%、18%、12%、4%、25%和26%。
由以上事實可見,中國大地的霧霾真的與燃放煙花爆竹沒有關系。
二、為什么媒體和某些地方政府總抓著煙花不放
既然燃放煙花爆竹并非霧霾的元兇,那為什么會有這么多的媒體和輿論指向煙花爆竹?為什么有些地方政府在治理霧霾過程中總是先拿煙花爆竹開刀?
我們先看看上面提到的中科院專家的研究結果,在霧霾源的構成中,除了二次無機氣溶膠是大氣光化學作用產生的外,其中最大的兩項來源就是工業污染和燃煤,分別貢獻了25%和18%,加起來接近一半。而這兩大貢獻都是來源于我國那些高能耗、低效率的工業產業,這里面既有龐大利益集團的利益,又有很多地方政府的政績,所以媒體不敢惹,地方政府不愿惹。
媒體還有一個共同的特性,就是追逐熱點,既然煙花爆竹是一個熱點,那大家都來追逐這個熱點,只要提到霧霾就千方百計地將其與這個熱點掛上鉤,什么實際事實、根本原因等等,大家都不會去深究。所以煙花爆竹被媒體抓做了冤大頭。
在治理霧霾的過程中,地方政府也看上了煙花爆竹這個冤大頭,感覺到這是一個最容易出政績的突破口。只要一紙文件將煙花爆竹禁掉,政績就出來了。畢竟,與治理那些工業污染相比,禁放煙花爆竹要簡單得多,快得多,理由也充足得多。既然輿論都指向了煙花爆竹,何不順勢而為呢。
今年春節前夕,發生在河南省的禁放風波讓全煙花行業感到震驚。大家都不能理解,為什么河南省有關部門會做出如此草率的決定。其實,只要仔細分析一下這個禁放政策的來源,我們就會不難理解了。2017年1月6日,河南省政府下發了《河南省2017年持續打好打贏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要求到2017年年底,全年空氣優良天數達到200天以上,比2016年的要求多了10天。隨后,省政府與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簽訂了目標責任書,要求以天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確保實現年度改善目標,并明確對未能按時完成大氣污染防治目標任務的追究相關領導干部責任。
試想一下,如果每一天都顯得那么關鍵,領導干部會不會想盡辦法減少不良天氣的天數?眼下正值春節來臨,跨年的那兩天的煙花爆竹燃放會不會影響天氣質量呢?如果把煙花爆竹禁掉,而春節期間又很少工業企業開工,豈不是春節期間這幾天的空氣質量就保住了?于是,在“以天保月”的方針指導下,全面禁放煙花爆竹的政策出臺了。按照行政工作的思維邏輯,這樣做也是順理成章的。只是沒有想到,這個政策違背了民意,且程序不合法,所以出臺3天就夭折。
以上分析表明,煙花爆竹行業是被媒體和地方政府拿來做了“替罪羊”。媒體有媒體的生存法則,地方政府也有地方政府的利益取向,作為相對弱小的煙花爆竹行業,也許我們很難去改變這種狀況。但對于那些拿煙花爆竹作為擋箭牌,而對真正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置之不顧,一味將霧霾天氣和pm2.5的禍源指向煙花爆竹的行為,我們應該據理力爭,堅決維護行業的合法利益。
三、怎樣改進煙花爆竹產品的環保性能
那么,燃放煙花爆竹產品到底對環境有沒有污染?有一定影響,我們必須承認這一點。雖然煙花爆竹對環境的污染微小且可控,但由于是消費品,與人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人們對燃放煙花的印象就是“煙霧成天”,自然就會拿它與環境污染聯系起來。
所以,我們煙花爆竹行業也應該在正視這個問題的前提下,積極改進和提升產品的環保性能。在此提出幾點建議:
1.制定客觀合理的燃放政策。眼下,我國城市禁放煙花爆竹的呼聲越來越高。但這種簡單粗暴的禁放是不理智的,也是一種懶政行為。對于一些大城市的核心城區,該禁的還是要禁,但應該留出一定的區域讓老百姓燃放。只堵不疏的全面禁放政策既違反民意,又大幅增加行政成本,且執行效果也不可能到位。我們應該呼吁各地政府學習北京市的限放經驗,根據北京的城市特點,制定一個入京的產品清單,以此限制一些高危高污染的產品進入北京,這樣既滿足了人民群眾過一個歡樂年的需求,又保障了燃放安全和保護了環境。
2.審慎制定環保標準。既然煙花爆竹的環保問題已經提到了議事日程上,我們就不能回避這個問題,煙花爆竹行業的有關標準也必須跟上。但制定有關煙花爆竹環保標準一定要審慎且嚴謹,不能讓環保標準成為有些部門卡死煙花爆竹的工具。應該通過充分的研究和論證,找到煙花產品與環保的平衡點,既要在確保不對環境造成大影響的前提下讓大部分煙花爆竹產品能夠合法存在,又要對那些確實具有較大污染性的產品加以限制,用標準引導煙花爆竹產品向更加環保的方向發展。
3.從工藝上改進現有產品。改進煙花爆竹的污染問題,最重要也是最有效的辦法還是從我們的產品入手,應該在產品的生產工藝下功夫,通過對生產工藝的改進來提升煙花爆竹產品的環保性。例如,我們可以改進藥物配方,通過配方的優化減少有害氣體排放,降低煙霧和粉塵的排放量;我們可以選用優質原材料,原料的純度越高,制作出來的產品燃放時煙塵最少;我們可以優化制作工藝,淘汰那些容易使產品產生污染的制作工藝,如鞭炮中泥底加固引劑的落后制作工藝等;我們還應加強對消費者的宣傳教育,引導消費者采用正確的方法燃放煙花爆竹。
4.保護和扶持煙花小產品。筆者一直認為,煙花小產品是煙花爆竹行業的根基,煙花爆竹行業就是從眾多的小產品發展起來的,真正的煙花文化是積淀在小產品之中的,而且小產品的生產安全性和燃放安全性比較高,燃放中對環境的污染也最小,更加適應我國安全環保管理政策,是煙花爆竹產品未來的發展之路。但由于小產品的制作技術門檻比較高,人工成本也比較大,過去十多年來大量企業逐漸放棄小產品的開發,都去追逐高利潤的大組合煙花,所以導致小產品的市場萎縮,新產品開發停滯,經營公司下單調貨都很困難。所幸的是行業內很多人又開始重視起小產品,瀏陽51花炮云商更是創辦起小產品的供需服務平臺,為小產品的復興與發展做出了積極的貢獻。怎樣保護和扶持煙花小產品,是一個值得煙花行業大力研究的新課題。
5.大力開發低污染的新產品。煙花行業應該引進高端人才,加強科技投入,大力研發低污染的煙花爆竹新產品,這是解決煙花爆竹污染問題的最直接最有效方法。例如,清華大學畢業的陳江波博士帶領一批高智商人才在瀏陽成立孝文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開發出無火藥的電子噴花機,迅速將產品銷到世界各地,這就為我們煙花行業樹立了一個很好的榜樣。
雖然我們反對一些地方政府和媒體對煙花爆竹行業污染問題的偏見,不接受對煙花爆竹行業的各種不公正待遇,但我們自己還是應該正確看待煙花爆竹產品的污染問題。不是霧霾的元兇不等于就沒有污染,應該承認有污染,雖然這種污染對環境的影響只是局部的、短暫的。既然有污染,那我們就有責任加以改進,力爭將污染降到最小。只有這樣,煙花爆竹行業才能樹立起高大的正面形象,人民群眾也會對煙花爆竹更加喜愛。(作者:瀏陽市鞭炮煙花管理局劉東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