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非遺保護的思路與出路
發布時間:2018-07-24 21:49:52 點擊:0次
——讀烏丙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論與方法》
烏丙安先生《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論與方法》的論著中,有一篇《思路與出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熱潮中的中國民俗學》。在新世紀初非遺保護熱潮中,不單民俗學面臨著思路與出路問題,整個非遺事業的推進也都面臨著這個問題。烏老的論著都在探討和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思路與出路問題。
思路決定出路。要開創充滿生機和活力的出路,就需獨具一格、與時俱進的保護理念和思路作引領。烏老長期從事民俗學基本理論的探索,調查采錄實踐、研究方法的更新和學術領域的拓寬、非遺與民俗學的相通相融,讓他從民俗學家迅速轉換到非遺保護的拓荒者并得心應手。
一、擔綱起草中國民間文化遺產總普查大綱
這本書最打動我的是烏老所起草的四個大綱,這是他于2000年到2002年參加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組織的中國民間文化遺產搶救工程籌備工作中,寫下的文字資料。新世紀初,我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及非遺保護工作還未正式啟動,聯合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也還未出臺。所以,烏老的工作具有開創性的貢獻!
這四個綱,一是中國民間文化遺產總普查大綱(草案,下同不贅),這是多么大的概念!第二是中國民俗普查分類大綱,又是多么紛繁復雜;第三是農耕村落民俗普查提綱,是民俗文化空間、文化生態、文化事象的典型剖析和調查;第四是后溝村民俗普查提綱細目,這是要落腳、要接地氣、要有針對性、要顧及自然生態環境的普查。四個綱從大到小,從面到點,由表及里,由淺入深,逐步深入深化;且需要通體構思,整體設計,系統思考,條分縷析。2000年烏老已71歲,這四個綱,打動了我,也震撼了我!
二、推進非遺的科學化管理和規范化操作
烏老非遺保護工作規則方面的指導性講演或文章有六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界定與分類認定》《非物質文化遺產田野作業的指導原則、方法和注意事項》都是烏老的經驗之談。特別在當時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定義、范圍還處于似懂非懂、模糊不清、把握不準的狀態下,烏老的研究和指導很有現實意義。
《撰寫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申報文本的要領》《關于文化空間類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申報與評審的建議》,對各級文化行政部門來說,保護項目的認定和評審是關鍵性工作,指導非遺項目的申報、評審就顯得十分重要。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規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科學管理及操作規程》,這兩個規程有很強的針對性、指導性、科學性。
三、非遺保護的國際視野
烏老是世界級民俗大家,他的學術視野和理論思維立足于學習國際先進經驗,從世界角度看問題。
烏老呼吁,文化保護,立法先行,這是所有先進國家保護民族民間文化遺產首要的成功經驗,也是當務之急。國外值得我國學習借鑒的文化保護措施很多,我們要認真汲取和借鑒。
四、非遺保護中“文化細節”的重要性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文化細節”的重要性》中,烏老說,民間皮影藝術,這個項目是由若干子項目組合成的一項體系完整的文化表達形式:有雕刻、制造皮影人形,有影戲說唱卷本,有影戲演出場景設置,有操作影人表演,有影人配音說唱(念白、唱腔),有影戲樂隊伴奏(樂器、樂譜),有師承傳藝學藝制度,有演出活動規范,有影戲觀眾看戲的風俗習慣……這許許多多細小之處,就是“文化細節”。
一個皮影戲的項目調查,就要考證這么多細節,要做到扎扎實實地一個細節接一個細節地追蹤、考察、詢問、摸清,直到把所有細節都摸個清楚、查個明白,才能對老藝人精彩技藝的特點、水平和價值有準確的評估。
烏老說,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精華所在,往往都表現在它的“文化細節”的藝術精湛或技藝超群上。正因藝人在同一種文化形式的表演中、在關鍵性的文化細節上有各種差異,才出現了不同藝人的風格和流派,或產生了不同的藝術或技術等級的差別。
烏老說:把握“文化細節”是進行無形文化遺產項目普查的重要法寶,是最佳技巧和手段,“文化細節,不僅在進行遺產項目普查過程中、在民族民間文化遺產代表作的認定過程中十分重要,在對文化遺產實施保護過程中、在建立非物質遺產數據庫或檔案資料過程中,也都十分重要。”
五、民俗保護研究的崇論宏議
文集收錄了烏老民俗學和民俗保護的多篇著名文章,可分三方面內容:一是民俗的普遍性規律的研究。如《俗信——支配中國民俗生活的基本觀念》《中國民俗文化的根基及其深刻影響》《中國民俗文物學的創新與開拓》《世紀的民俗學開端: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結緣》等。
二是傳統節日保護研究。如何把傳統節日活化是民俗文化研究的重要課題,如《民俗日歷:喚醒傳統節日的文化記憶》。關于春節,如《中國春節傳統行事:祭典與慶典的嚴密組合》《喚醒記憶:重新裝點年節文化空間》《煙花爆竹的文化震撼》。關于端午、中秋,如《文化記憶與文化反思——搶救端午節原文化形態》《喚醒記憶:中秋節民俗文化遺產的原形態》,都強調了“喚醒文化記憶,搶救原文化形態”。
三是民俗項目研究。民俗文化是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最接地氣、與廣大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一種文化形式。烏老對孟姜女傳說、傳統木版年畫、靈巖寺千佛殿造像藝術、媽祖祭典、天津皇會等項目的杰出價值、文化空間、保護關鍵等進行了研究,真知灼見讓人深思。
烏老指出,建設富足的經濟社會絕不應該以拋棄傳統民族民俗文化財富為代價,那樣做必將大大損傷民族元氣和民族精神,使完成民族復興大業變成一句空話。
六、“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不等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區”
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是一個新生事物,如何全面、深入、可持續地向深度和廣度拓展,避免其流于形式?對于這個非遺事業發展中的重點、實踐中的難點問題,烏老結合閩南文化生態區、中國山岳文化生態保護,結合文化空間保護、文化整體性、文化圈理論等進行了研究和探索。
烏老認為,“‘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不等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區’,它至少還包括自然生態環境保護、物質文化遺產及其資源保護和其他人文精神財富保護等。”
文化生態保護區里,自然環境的保護是重要前提。那些自然生態遭到嚴重破壞、文物遭到嚴重損毀、非遺消失殆盡的地區,沒有資格申報建立保護區。
烏老指出,把各種非遺項目作為點,把普遍豐富的日常文化生活作為線,串聯起所有文化鏈,最后形成獨具特色的文化生態圈,由民眾自覺保護、政府依法實施保護,這才是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的正確目標。
烏老老驥伏櫪,思維深邃,指點迷津,指引路徑。他的這本著作,有著鮮明的時代性,反映了新世紀初我國非遺保護的思考軌跡和實踐特征,并總結出了一系列具有規律性的認知;體現了指導性,為當下和未來非遺事業建設與發展提供歷史借鑒和理論資源;也充分反映了烏老的個性——做學問干事業,應是一種老老實實、嚴謹縝密又勇于批判創造的精神。
來源: 中國文化報,作者: 王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