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煙花爆竹 公民自覺尚需提升
關于煙花爆竹的“禁改限”還是“限改禁”的問題,搞不好就會成為“先有雞還是先有蛋”那樣的無解問題。因為支持方和反對方,都能找出N多的理由來支持自己的觀點,在這里不一一復述。
對于煙花爆竹,我本人的態度經歷了幾個重大變化。在我年輕的時候,我是認同當時一些電視和報紙上的說法,認為那玩意兒只會污染空氣擾人清夢浪費錢財,老祖宗發明的火藥,外國佬拿來制成槍炮打我們,而我們只會沒出息地拿來做煙花爆竹玩,那時,哀其不幸恨其不爭的憤怒心態,是難以用語言形容的。
年紀稍長以后,對煙花爆竹的態度,又有了一些變化,特別是前些年,在冷清的氣氛中過除夕的時候,我對煙花爆竹的惡感,漸漸消失,我發現,有些東西,是需要點形式感的,比如過年,如果沒有春聯、湯圓、臘肉、香腸、煙花爆竹和紅包等硬件,這個年還算不算是中國人過的年?支持我想法的人不在少數,“禁放”日子里,悄悄游走于大街小巷的煙花小販和專門開車到郊外放鞭炮的人們,在普遍的“違法”狀態下偷偷取得的快感,讓人覺得有些不是滋味。這時,我從一個煙花爆竹反對者,變為一個支持者,因為在我的世界觀中,公民們自由選擇過年的形式及權利,比煙花爆竹或可能造成的麻煩,更值得重視。
這幾年,因為我做報紙的社會新聞,每年過年都會看到一些煙花爆竹傷人和造成火災的悲痛事情,這使得我的立場和觀點,又有了一些修正。我發現,造成這些悲劇的原因,不全是煙花爆竹本身,而多是放煙花爆竹的人,如同車禍的責任者通常不是汽車而是開車人一樣,許多事故,其實就是操作者無視基本規律和守則造成的,操作者本人的素質,直接決定結果。操作得好,煙花爆竹就是烘托節日氣氛的天使,操作得不好,就會成為制造麻煩的魔鬼。這和養寵物及別的許多事情一樣,是由個人的素養決定的。
維持一個社會的安全平衡,最高標準是用道德,最低標準是用法律。煙花爆竹這類既屬私域范疇,又與公域密不可分的東西,單靠道德或法律去維護,是不行的。前者寄希望于市民的自覺性,而太過于放任;而后者又太過于機械和冰冷。因此,在二者之間尋找到一個平衡點,至關重要。
(曾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