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重新禁放引熱議 民俗專家:人的問題而非煙花
發布時間:2009-02-16 00:00:00 點擊:0次
元宵節之夜,位于東三環的央視新址大樓配樓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火災,由此引起不少人在網上討論北京是否該重新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在參與某網站調查的網友中,支持重新禁放的人達到了六七成。
一位網友認為,燃放煙花是能增加節日氣氛,但現在城市人口激增、高樓林立,燃放煙花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噪聲污染以及各種不安全因素,已經遠遠超過了其給人們所帶來的興奮和喜悅。一位年輕媽媽抱怨,今年過年,她1歲的寶寶讓鞭炮嚇壞了。還有人從環保角度出發認為,北京人為了藍天做出很多犧牲,現在為了所謂的年味兒就使努力多日換來的藍天消失不見,非常不值。還有人認為,燃放煙花爆竹是農耕文化的產物,在今天看來是一種陋習,早該禁止。
凡此種種,民俗學家趙書卻不贊成。他認為,燃放煙花爆竹傷人或引起火災,緣于沒有按照規定燃放,說到底是人的問題,不是煙花爆竹的問題。面對問題,一禁了之,這不是辦法。
趙書說:“過年放炮是我們中國人的習俗,是人們表達歡樂的一種方式,可以增強人們對傳統節日的認同感。對于放鞭炮,中國自古采取的就是‘管而不禁’的態度。在清代,不管多大的商戶買賣開張,想放鞭炮慶祝,必須先跟‘地面’申請。老北京對于過年放炮有三種說法:除夕以前放的鞭炮叫‘爆竹’,是驅鬼的;初一以后放的鞭炮叫‘炮仗’,是為了新年迎神的;而在不應當放鞭炮的地方放的鞭炮叫‘炮瘴’。我們應該治理的是‘炮瘴’,而不是爆竹和炮仗。”
市民趙先生雖然從個人喜好出發傾向于禁放,但他同時認為,某一孤立事件尚不足以成為社會制度存廢的理由,是否該重新禁放,應該建立在廣泛聽取民意、按照法律程序操作的基礎之上。
(記者:黃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