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址火災:真的是煙花之罪嗎?
發布時間:2009-02-16 00:00:00 點擊:0次
(高級工藝美術師/高級燃放師 陶本琦)
2月9日晚,央視新址的濃濃大火,燒起了人們對花炮的種種非議。據某網站對“北京是否應該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為題展開的網絡調查,短短數十小時就有6796人參與投票,其中4718票認為應該禁放煙花,占參與投票的69%,花炮成了央視新址火災的罪魁禍首,眾矢之的。
花炮真的是央視新址的罪魁禍首嗎?
眾所周知,焰火晚會煙花燃放是高危項目,為此,國家公安部早于1998年就發布了GA183-1998《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安全規程》,并根據形勢的發展于2005年進行了修改。該規程對焰火晚會煙花的集中燃放從組織舉辦、燃放等級劃分、企業承擔資格、燃放作業要求以及燃放安全管理、組織實施、安全評估等等作出了詳盡的規定,其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標準。而從網上披露的細節來看,央視新址的煙花燃放,顯然將公安部發布的GA183-20005的《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安全規程》拋之腦后,甚至于當警察現場制止時也一意孤行,執意燃放,才至釀成如此慘劇。整個事件過程中,央視的大佬、牛B形象彰顯無遺。
本人1999年即從事焰火晚會設計、燃放工作,十余年來在全國各地設計、燃放焰火晚會不下200余場。每一次都循規蹈矩地按照公安部GA183-2005《焰火晚會煙花爆竹燃放安全規程》進行操作。各燃放地的政府、公安等管理部門也監管到位,為每一次的煙花燃放制定出詳盡的組織實施方案,使每一次燃放均安全有序地進行,給當地的節日增添了喜慶氣氛,給人民群眾帶去了吉祥和歡樂。每當看到煙花在夜空絢麗的綻放,聽到人民群眾熱烈歡快的歡呼聲,我的心中就有無比的自豪感和成就感。
由此看來,央視新址火災,不是煙花之罪,而是特權惹的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