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部?公布2022年度安全生產優秀執法案例,煙花爆竹案例兩起
應急管理部官網于5月19日發布《關于給予侯廷衛等30名同志獎勵的決定》,公布了個人獎勵名單、2022年度安全生產優秀執法案例,涉及煙花爆竹案例兩起,具體如下。
一、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對某鞭炮煙花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行政處罰案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13日,吉林省應急管理廳執法人員在對某鞭炮煙花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以下問題:新建煙花爆竹倉儲庫房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經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并擅自動工建設。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的規定。執法人員當場出具了《現場處理措施決定書》《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要求該企業立即停止建設,撤出相關人員,對該庫房予以查封整頓,責令限期完成隱患整改。
【處理結果】
吉林省應急管理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責令某鞭炮煙花有限公司停止建設,限期改正,并作出罰款人民幣2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對該企業主要負責人作出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典型意義】
安全設施是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圍內,減少、預防和消除風險隱患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企業用于儲存煙花爆竹的庫房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經有關部門審查,特別是在沒有安全設施設計的情況下,開始動工建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關于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要求,不僅無法保障重要安全設施設計與實際建設的一致性,而且后期投用的安全風險極大。加之本案發生時間恰逢煙花爆竹銷售旺季,對該企業實施“一案雙罰”,進一步提高了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法律意識,有力震懾了煙花爆竹建設項目違法行為,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有效遏制事故發生具有較強的借鑒意義。
二、湖南省長沙市瀏陽市應急管理局對某煙花制造有限公司行政處罰案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8日,湖南省長沙瀏陽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某煙花制造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超定量儲存,146號亮珠庫(危險等級1.1-1級,限藥量1000kg)存放亮珠97件(15kg/件),計算藥量1455kg,超定量455kg;147號黑火藥庫(危險等級1.1-2級,限藥量2000kg)存放黑火藥201件(10kg/件)、38包(30kg/件),計算藥量 3150kg,超定量1150kg;二、未建立車輛出入廠(庫)區登記制度,檢查該公司內務資料,該公司雖然建立了從業人員、外來人員登記制度,但未建立車輛出入廠(庫)區制度,也無車輛出入廠(庫)區登記記錄。上述行為違反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十一條,《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第十七條的規定,不符合《煙花爆竹作業安全技術規程》(GB11652-2012)4.5要求。
【處理結果】
瀏陽市應急管理局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一項及《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責令某煙花制造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對其違法行為分別裁量、合并處罰,作出罰款人民幣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典型意義】
近年來,煙花爆竹超定量儲存等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極易引發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群死群傷。煙花爆竹生產、儲存區是高危險場所,不允許無關人員隨意進出。針對某煙花制造有限公司超定量儲存、未建立車輛出入廠(庫)區登記制度等違法行為,執法人員依法立案查處、嚴格處罰,主要目的是督促企業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引導企業扭轉重生產輕安全的思想,使其充分認識只有建立健全并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才能真正確保全過程、全鏈條、全要素的安全,倒逼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