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家安監總局來栗督查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的通報
發布時間:2017-11-29 17:27:52 點擊:0次
2017年11月22日,國家安監總局安監三司副司長張興林一行通過查閱資料、查看現場等方式對我縣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了督導檢查,發現上栗縣福鑫煙花制造有限公司、上栗縣雞冠山鄉樟坡花炮廠、上栗縣誠財引線廠3家企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現將督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企業存在的安全隱患
(一)上栗縣福鑫煙花制造有限公司
1.擅自改變工房用途,將3#更衣室改為廚房與食堂。
2.45#化工原材料庫設計藥量2000KG,其硫磺庫內混合存放,超量儲存銀粉8000KG以上。
3.廠區裝卸工無特種作業證上崗。
4.成品庫區道路未硬化,安全通道不暢。
5.企業邊整改邊生產。
6.4#成品庫內存放雙響炮,60#紙品庫內存放成品,且存有瀏陽翔鳳煙花制造有限公司委托加工的產品。
7.廠區部分車間建設與設計圖紙不符,4#成品庫與民房距離不夠,15#點藥工房結構不符合要求。
8.企業藥物總庫未啟用,未安裝視頻監控,運輸道路坡度很陡。
9.46#成品庫內存放瀏陽市湘吉出口煙花制造公司和上栗縣三星出口花炮廠委托加工的產品。
10.企業未完善產品流向系統。
11.現場管理混亂、隨意。
(二)上栗縣雞冠山鄉樟坡花炮廠
1.56#藥物粉碎車間未按圖紙設計使用。
2.65#成品庫安全出口外無行人道路和臺階。
3.63#化工原材料庫違規安裝電線電路。
4.封裝車間普遍超量作業。
5.成品庫區圍墻未完善。
6.成品中轉庫用于緊口后中轉。
(三)上栗縣誠財引線廠
1.上栗鎮花炮辦發現該企業存在多處“三超一改”等違法違規行為,于2017年11月17日責令企業停產整改,但企業拒不執行安監指令,擅自組織生產。
2.企業擅自改變工房用途,在43#工具房內篩藥、配藥作業;44#木炭庫內篩藥;46#化工原材料庫存放木炭粉;47#原材料中轉庫存放引線;48#電控間用于配藥中轉;50#藥中轉車間改為混藥;51#溶劑中轉車間存放木炭粉;53#調濕藥車間存放大量原材料;34#、39#硝中轉車間改為存放工具;31#濕法藥物混合車間存放大量原材料,并多合一作業;多處氧化劑與還原劑混存。
3.超裝機械生產。32#、33#、35#、36#、37#、38#、40#、41#制引車間設計為一間兩機,實際為一間3機作業。
4.超量儲存。29#濕引砣中轉車間超量存放,限100KG,實際存放500KG;18#制引后中轉超量存放;5#捆引車間超藥量作業;9#制引后中轉超量存放。
5.設計與建設不符。私設曬藥坪;繞引間與陽光棚設計為31.3米,實際僅12米;30#制引車間前私搭工棚用于生產,引線總庫區無圍墻、無監控。
二、處理措施
1.責令上栗縣福鑫煙花制造有限公司立即停產整改,對其違法違規行為由縣花炮安監局執法大隊立案查處。
2.對上栗縣三星出口花炮廠違規委托加工行為由縣花炮安監局立案查處,對瀏陽翔鳳煙花制造有限公司和瀏陽市湘吉出口煙花制造有限公司違規委托加工行為由縣花炮安監局函告瀏陽市安監局予以查處。
3.責令上栗縣雞冠山鄉樟坡花炮廠限期整改,由雞冠山鄉花炮辦督促落實到位,縣花炮安監局到期復查。
4.暫扣上栗縣誠財引線廠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其停產整頓,對其違法違規行為由縣花炮安監局立案查處。
5.對上栗縣誠財引線廠違法違規生產情況由縣電視臺現場曝光,對三家企業違法違規生產情況通報至全縣各鄉鎮和所有生產企業。
三、工作要求
1.強化問題整改。各鄉鎮花炮安全辦、局屬各股室隊要以國家安監總局督查為契機,舉一反三,認真開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強化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克服麻痹和僥幸思想,督促企業對暗訪督查、專項檢查、自查中暴露出來的問題,積極整改,消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2.強化企業復產后的檢查復查工作。認真對照國家安監總局《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二十條,開展自查、檢查、復查,堅決消除重大安全隱患,保障安全生產。
3.強化監管執法。對生產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監督,加大對非法違法行為以及對安全隱患排查不及時、整改不徹底、現場安全隱患較多的企業的處罰力度,以鐵心硬手推進各項安全生產措施的落實。
4.強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提高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增強責任心,落實責任制,措施到位,使安全生產水平得到明顯提高。
來源:上栗安監公眾號
來源:上栗安監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