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火劑”受潮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爆燃 收繳非法鞭炮民警犧牲
發布時間:2007-01-19 00:00:00 點擊:0次
貴州省鳳岡縣土溪鎮派出所年僅26歲的副所長羅金宇,在參與清查收繳非法生產煙花爆竹過程中,因鞭炮發生爆炸不幸犧牲。據了解,另有5名群眾在此事故中受傷。
1月15日上午9時許,土溪鎮派出所教導員張文科、副所長羅金宇、民警簡海、肖霞、實習民警任軍等在該鎮分管安全的副鎮長宋小杰的帶領下,到土溪鎮大屋村開展煙花爆竹清理收繳工作。
清查中發現大屋村楓香坪組村民汪奉貴家在非法生產“土火炮”,清查組當即將其作坊內約10公斤的“煙火劑”(氯酸鉀、鋁銀粉、硫磺配制的混合物)進行收繳,并搬放在汪奉貴家院壩內,由羅金宇看管。10點40分,“煙火劑”發生爆燃,羅金宇當場犧牲,圍觀群眾5人被炸傷。
審查中,汪奉貴交待,其生產煙花爆竹的炸材是從土溪鎮三合居上干組村民曾令科處購得。
鳳岡縣公安局查明,曾令科已于1月12日因涉嫌非法買賣爆炸物被湄潭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在對現場清理中,鳳風縣公安局發現汪奉貴家地下室內還存有62.5公斤“煙火劑”,為防止爆炸事故再次發生,1月16日中午12點8分,遵義市安監局專業技術人員對62.5公斤“煙火劑”進行了安全引爆。
遵義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此次事故原因系“煙火劑”中的氯酸鉀遇水后產生高溫,發生自燃和爆炸。當時,清查組將收繳的“煙火劑”放在露天院內,正遇上下雨,導致“煙火劑”受潮后發生化學反應引起爆燃。
遵義市公安局已將該事故向全市公安機關進行了通報,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在加強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同時,還要加強對有關基本知識的培訓,嚴防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記者發稿時,汪奉貴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煙火劑”原材料來源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