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運輸手續5萬元正規煙花產品被暫扣
發布時間:2009-01-12 00:00:00 點擊:0次
來 源:[] 編 輯:[國際煙花網] 時 間:2009-1-10
“我經營的煙花爆竹都是從宜興正規公司進的,產品也不是‘私貨’,是質量合格的品牌煙花。我的店也有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我就是不明白他們為什么要拉走我的煙花?”1月8日上午9時許,江蘇常州市武進人黃軍(化名)來到本報投訴,稱他在武進區湟里鎮經營的正規煙花爆竹專賣店受到警方查處,近5萬元的煙花被拖走。
據他說,“1月7日10點左右,六七個民警來到我的店里,先是向我出示了警官證,然后告訴我有人舉報我經營的煙花是‘私貨’,要進行檢查。我就向他們解釋說我是合法經營戶,而且店里的煙花都是宜興一家公司的合格產品,我給他們看了發票等相關票證。”黃軍說,任憑自己怎么解釋,他們就是不聽,很快讓人把店里的煙花全部裝上兩輛卡車,拖走了。
8日上午,記者陪同黃軍來到武進區公安局治安大隊了解情況。辦案民警告訴記者,目前案件還在調查之中,公安機關并沒對黃軍進行處罰,查獲的煙花也都只是暫扣。民警告訴記者,按照相關規定,黃軍的貨是由宜興進的,跨市購置危險化學品需要購買人或銷售單位到購買地公安機關辦理道路運輸許可證,也就是俗稱的“路單”,因為黃軍拿不出“路單”,所以警方依法對這批煙花實施暫扣。
黃軍承認自己的確沒有“路單”,但同時也表示“前兩年從常州幾家公司進貨,也從沒聽說有什么‘路單’,而且送貨的車子也都是普通卡車,并非專用的危險品車。”至于自己為什么要舍近求遠,到宜興進貨,黃軍向記者吐露內情,“去宜興進貨實在是因為武進的煙花價格太高了”。
(童華崗、韓中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