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煙花爆竹 廈門開出首張單位罰單
發布時間:2009-06-04 00:00:00 點擊:0次
海峽都市報訊 建筑單位為“避邪”,在澆筑第一桶混凝土時燃放煙花。昨日,廈門警方依法對涉案單位———中鐵一局處以9000元罰款。據悉,這是自1997年《廈門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以來,廈門警方開出的首張單位燃放煙花爆竹罰單。
5月31日早上7點30分許,隨著幾聲巨響,在白鷺洲附近上空升騰起一片煙霧,疑似有人在燃放煙花爆竹。1位市民在自家樓上看到后拍下證據,并迅速報警。
接到報警后,廈門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二大隊立即派民警于思明分局治安大隊來到涉案地點進行調查。經過走訪,警方最終確定燃放地點是廈門市中山醫院地下停車場在建工地。經了解,是該工地的施工人員為“避邪”從同安購來煙花燃放。工地負責人王某辯稱,不了解廈門禁炮的規定,而且該工地以前是醫院太平間。
據悉,除對中鐵一局處以單位罰款外,開元派出所還對王某和燃放人員張某各處200元罰款。
記者 江榮義 通訊員 蔡東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