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劣質禮花彈炸傷人賠6萬
發布時間:2009-06-19 00:00:00 點擊:0次
近日,湖南醴陵市法院當庭宣判了彭某訴醴陵某煙花鞭炮專營實業有限公司產品質量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判決該公司賠償彭某各項損失和精神撫慰金共計58790.75元,并賠償受彭某贍養、撫養人的生活費4164.54元。
2008年2月16日,彭某的表弟王某舉行婚禮,彭某被安排燃放禮花彈。當日上午10時許,彭某點燃最后一顆禮花彈,但禮花彈尚未升空即發生爆炸,炸傷彭某左眼,造成其七級殘廢。彭某以醴陵市某煙花鞭炮專營實業有限公司生產及銷售的不合格產品造成彭受傷致殘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賠償彭某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和受彭某贍養、撫養人的生活費用等各項損失合計73259.77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生產和銷售的禮花彈存在缺陷,導致彭某的人身損害,被告依法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記者 :李春璞 通訊員 :王超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