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學校造煙花引發(fā)爆炸 河南一男被判刑
發(fā)布時間:2009-07-08 00:00:00 點擊:0次
為貪圖小利將自己的武校房屋出租給他人非法制造煙花,發(fā)生爆炸致多人傷亡,7月5日,河南省南樂縣寺莊鄉(xiāng)大北張村農民閆學峰被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1993年閆學峰在本村創(chuàng)辦了“中華武術學校”,自任校長,后來由于各種原因學校難以維持,10余間房屋被閑置。2006年農歷年底一天,經(jīng)人介紹湖南人袁學孟(已判刑)找到閆學峰商談租用武校房屋制造煙花,閆學峰當即答應。2007年1月24日15時許,在袁學孟雇傭的工人非法制造煙花過程中,由于操作不當引起了大爆炸,造成了四人死亡、五人受傷的嚴重后果。事故發(fā)生后,袁學孟被公安機關控制,閆學峰潛逃。07年3月8日南樂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閆學峰的行為系明知他人非法生產爆炸物而提供生產場地,已經(jīng)構成了非法制造爆炸物的共犯,遂對閆學峰批準逮捕,閆學峰批捕在逃。08年12月22日,閆學峰被公安機關抓獲,09年7月5日,南樂縣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一審判處閆學峰有期徒刑三年。